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_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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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税鹿
我们是分公司,能独立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吗?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请往下看!
不能。
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员工、应纳税所得额和总资产指标汇总到总机构,判断是否能享受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当以法人为纳税人,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纳税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应当包括分支机构的数据,即无论分支机构选择非汇总会计还是独立会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回答,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待遇不能再以其独立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的,应当总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经营状况应纳入企业总机构,应纳税额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申报增值税时,分公司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情况一,如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折扣;
情况二。分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总分公司总结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不符合小利润时,分公司不享受减免折扣;总公司满足小利润时,分公司可享受减免折扣。
三、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2022年小微利企业折扣是否发生变化?
是的。同时,符合条件,可享受小微利企业优惠,分段计算: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原税收政策减少2.5(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2年12月31日)
2.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在原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按5%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小微利企业的标准
举例分析
某公司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2022年第一季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需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万元的部分
100×12.5%×20%=2.5(万元)
②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280-100)×25%×20%=9(万元)
企业所得税需要在第一季度预缴11.5万元(2.5万 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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