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新的出口监管模式发生了什么变化?

   时间:2022-05-03 13:40: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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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知识点总结和重点:海关总署增加了12个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出口监管,跨境电子商务b2b试点出口监管

跨境电商B2B新的出口监管模式发生了什么变化?

易税通

?20209月1日,海关总署增加了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12个直属海关B2B试点出口监管。

那么什么是跨境电商呢?B2B出口对企业有什么新的好处?

跨境电商B2B出口

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输到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按照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类型向海关申报。

B2B直接出口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直接向境外企业出口货物。

以9710监管方式申报。

出口海外仓

国内企业首先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货物到海外仓库,然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从海外仓库交易到海外买家。

以9810监管方式申报。

开展跨境电商B2B试点出口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政策措施集中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B2C)在该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占多数(B2B)缺乏有针对性的业务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的业务量无法显现,也无法像跨境电商B2C出口企业享受新业态的政策支持措施。为此,国家提出试点跨境电子商务B2B模模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

改革试点工作是跨境电子商务B2B增加出口专项监管方式,支持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促进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缓解困难。

企业可以享受哪些通关便利?

试点改革实施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2020年7月1日试点改革实施后,跨境电商B2B出口有专门的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

01 信息化在报关全过程中实现

企业通过单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在线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库订单等电子信息,均以标准报告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程序,实现报关全过程信息化。

02 新增便捷申报渠道

针对跨境电商出口中小微企业单票价值低、单量大的实际情况,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

03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简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申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710和9810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04 自主性更强,检查更方便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和物流模式的多元化特点,明确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更及时、更好的组合运输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享受优先检查的便利,确保快速通关。

企业的资质要求是什么?

1、企业登记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B2B境内出口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报关单位登记的有关规定在海关登记,并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中检查相应的企业类型;未检查企业类型的,可以在国际贸易的单窗口提交登记信息变更申请。

2、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还应在海关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具体如下:

//企业资质条件

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海关登记,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等级以上。

///备案资料要求

两份登记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库信息登记表、海外仓库证明材料、海外仓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库)、海外仓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库使用的相关信息(如海外仓库存储信息截图、海外仓库货物海外在线销售信息)等;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应当向企业主管地海关提交。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更新海关相关信息。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文章标签: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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