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出口退(免)税申报!

   时间:2022-05-01 21:48: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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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文章内容的核心观点:取消最新的出口退税申报期和最新的出口退税截止日期

近期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出口退(免)税申报!

易税通

一、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2018国家取消出口退税(免税)税的年度委托出口货物,应于2019年3月15日前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政策依据:

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免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第三条

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0182019年4月15日前当在2019年4月15日前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其中,取消委托出口退税的货物,应当凭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办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

三、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

20182019年5月15日前,托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应于2019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加工免税核销手续或者不符合免税核销规定的,客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第五条

2.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三条

四、文件备案相关事项

出口企业应当在申报出口退税(免税)后15日内收集并有序存放有关文件,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视为出口货物和提供维修服务的,不实行备案文件管理。

需要备案的文件具体包括:

1.外贸企业采购合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采购合同,包括采购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文件(包括承运人出具的海运提单、航空运输文件、铁路运输文件、货物运输文件、邮政收据等货物文件,以及出口企业出具的国内运输文件)。

如果无法获得上述原始文件,出口企业可以使用其他具有类似内容或功能的文件进行文件记录。除另有规定外,记录文件由出口企业存放保管,不得擅自损坏,保存期为5年。

如果备案文件是虚假的或虚假的,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税收政策,并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8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公告》第十三条

注:

1.以上截止日期请按各地税务机关规定执行。

2.未尽事宜以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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