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我代办后,会计要求我拿发票去报销?这个发

   时间:2022-04-25 21:32: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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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我代办后,会计要求我拿发票去报销?这个发票去哪找?

如果是民事判决书判定你公司应该承担对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根据税法理论,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违约金、赔偿金等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另一种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具体情况要结合案情才能分析。

如果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收取款项的对方应提供发票。比如如果你们是因为拖欠货款等原因导致输了官司,你们现在在判决后支付了货款以及违约金、占用资金利息等,对方在收取你们公司款项时,就应该提供发票。如果前期已经提供了货款的发票,那么超过货款的部分(违约金、利息等)也应提供。

如果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可以不需要发票。比如你们跟对方交易合同尚未交易,你们就毁约而被判决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就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对方可以不给你们提供发票,你们也无须发票就可以在税务扣除(你口中的报销)。还有,就是你们如果是跟个人的纠纷,比如劳动合同纠纷,判决你们要赔偿等,多数情况下应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该不需要发票的。

企业的所有交易,包括执行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并不是都需要发票才能报销和税前扣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你可以让你们单位的财务人员去认真学习一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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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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