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增值税谁承担争议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时间:2022-05-16 18:32:0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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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增值税谁承担争议房产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原标题:房地产司法拍卖中主要涉及的争议焦点:#老板与税# (1)《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否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拍卖规则是

文章摘要:司法拍卖中一般会涉及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在实务中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交易环节税费”存在一定争议;;在司法拍卖中,一般《拍卖规则》或《拍卖成交确认书》中都会有载明“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缴纳”,“过户时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何解释,实务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房地产司法拍卖中主要涉及的争议焦点:#老板与税#

(1)《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否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拍卖规则是构成拍卖制度的基本单位,是各种拍卖制度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拍卖成交确认书是指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提出最高应价后,拍卖师击槌确认,此时拍卖即成交,对这种成交,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对于《拍卖规则》等类似文书是否属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实务中虽存在一定争议,但是司法实践中观点具有一定的偏向性。

(2)税费转嫁条款是否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

税费转嫁条款的法律效力问题是司法拍卖中的一大争议点。

(3)对《拍卖规则》或《拍卖成交确认书》中“过户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的理解存在争议。

在司法拍卖中,一般《拍卖规则》或《拍卖成交确认书》中都会有载明“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缴纳”,“过户时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何解释,实务中存在一定的争议。受让方一般认为“过户”不等同于“交易”,其仅就过户时产生的税费负担即可,无需承担额外税收负担。

(4)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交易特定环节所产生的税费。

司法拍卖中一般会涉及增值税(营改增前为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在实务中土地增值税是否属于“交易环节税费”存在一定争议。

(5)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税负承担问题。

网络拍卖一共可以进行两次,在第二次拍卖流拍后,执行法院会向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询问是否接受以物抵债,若不接受,人民法院可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平台变卖。执行程序中,若执行标的两次流拍,执行申请人可以选择“以物抵债”的方式抵偿债务,执行标的是不动产时,除非债权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办理过户时的税费和相关手续费用依照以出让方式过户不动产缴纳税费的法律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部分。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及法官对于税费承担具体方式的认定上,存在不一致的观点,部分法院在司法裁判中甚至根本不对税费的承担方式予以确定。

(6)承担税款一方缴纳的税款的税前列支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部分地方税务机关认为,竞买人替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本应该由被执行人承担,该部分税费不符合“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因此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再者因拍卖公告中的税费承担条款并未改变纳税义务人,即使竞买人承担了原本应该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税务机关开具的的税收缴款书或其他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仍是被执行人。综合以上两大因素,竞买方承担相关税费后,可能存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列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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