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对企业(哪些不是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时间:2022-04-15 08:00: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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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了解到这些问题: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何区别?、哪些不是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目前国债利息收入所得税对企业(哪些不是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原标题:如何解读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

文章摘要:(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注意点二: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后续管理: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

老蔡说税

所谓不征税收入就是不征所得税的收入,直接不属于所得税征税范围,比如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等,从本质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该收入属于应征税范围但是免除了,即所得税税率是0。规范的讲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一句话总结:不征税收入是本来就不收税的收入,免税收入是应收但不收的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一: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对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有文件,有办法,有核算)

注意点二: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的后续管理: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点三: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扣除。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划分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什么样的财政性资金属于应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免税收入的范围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持有收入,免税;国债转让的价差收入,应税)。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3)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应按规定纳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注意点:(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

(4)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不受一年期限限制。

(5)权益性投资,非债权性投资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注意点:

1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内取得的投资收益。

2、注意此条款的投资方只能是在境内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才有优惠。如果投资方是境内无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则无此优惠。

3、居民企业或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免税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不足12个月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点:除另有规定外,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应税收入。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所形成的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免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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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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