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开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五种情况!1表秒懂修复标准_1

   时间:2022-09-28 22:06:47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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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扩大税收信用修复范围,增加对破产重组企业税收信用修复的支持。

文 | 首财君综合制作 | 首席财务官(ID:cfoworld)

财税财道传习社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信用评估和修复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扩大税收信用修复范围,增加对破产重组企业税收信用修复的支持,有效衔接税收信用评价和第一违规制度,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修复纳税信用?如何计算修复加分和修复标准?收好下表,一目了然。

《公告》指的纳税信用修复修复税收信用评估指标和级别。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各纳税信用级纳税人符合条件,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及时挽回自身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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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19种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条件和标准

在此基础上,《公告》增加了对严重失信破产重组企业税收信用修复。

符合下列五种情况的企业,满足纠正税收信用不诚实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者重大税收违法不诚实主体信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信用修复。

五种情形:

一、破产企业或者其管理人在重组或者和解程序中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纠正有关税收信用失信的。

2、由于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不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无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

3、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估为D级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无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

4、因其他不诚实行为直接判定为D级纳税人的,已纠正不诚实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无新的不诚实行为记录。

5、由于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今年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务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无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

其中,从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开始计算无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的时间。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后再次出现其他失信记录的,应当重新计算。

其中,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时间从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起开始计算,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后再次出现其他失信行为记录的,该时间需重新计算。符合《修复公告》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及失信行为的修复仍从其规定。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信用评估和修复的政策解释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的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建立设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国家发布〔2020〕4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务信用评估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本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告制发背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近年来,税务系统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建设,良好的纳税信用已经成为纳税人的重要“资产”,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积累纳税信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修复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以下简称《修复公告》),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及时挽回信用损失,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欢迎。在此基础上,税务总局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公告》,继续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有效衔接纳税信用评价与“首违不罚”制度,有效落实《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务规定〔2021〕274、以下简称《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等文件要求,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一)关于税收信用修复。二、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一)关于税收信用修复。《公告》所指的税收信用修复是对税收信用评估指标和等级的修复。此前,《修复公告》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各纳税信用级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及时挽回自信用损失。在此基础上,公告增加了严重失信和破产重组企业的税收信用修复。符合《公告》第一条所列五种情形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信用修复,满足纠正税务信用失信、履行税务法律责任或者重大税务违法失信主体信息不予公布或者停止公布的条件。其中,从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开始计算无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记录的时间。企业纳税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后再次出现其他失信记录的,应当重新计算。符合《修复公告》所列条件的纳税人,其纳税信用水平和失信行为的修复仍由其规定。    (二)关于税收信用修复程序。公告明确规定,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可以填写《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当前纳税信用评估结果。其中,目前的税收信用评估结果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年度评估指标得分或直接评级确定的最新税收信用评级。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后,将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和标准》调整企业纳税信用评估指标的分数或状态,重新评估其纳税信用水平,并反馈纳税信用修复结果。完成纳税信用修复后,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的,不再受D级评价保留两年的限制,并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三、支持破产重组企业纳税信用修复2021年2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组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对其纳税信用水平进行评估。《公告》贯彻了《关于优化商业环境的意见》精神,细化了破产重组企业适用于税收信用修复的修复标准,进一步增加了对破产重组企业税收信用修复的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摆脱困境。破产重组企业在重组或者和解程序中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纠正有关税收信用失信行为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修复当前税收信用评估结果。其中,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数据备案等事项,合格破产重组企业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时,按照30天内纠正相应的修复标准加分;部分税收信用直接判定为D级的严重失信行为,合格破产重组企业申请税收信用修复时,不受申请前连续12个月无新增税收信用失信记录的限制。《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中使用了相关指标※进行标注。四、衔接首违不罚制度第一违罚体现了纳税人轻微违规的容错原则。为保持相关政策规定的衔接,《公告》明确规定,自2021年纳税信用评估以来,税务机关不按照首违不罚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估。五、实施公告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五、实施公告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文章标签: 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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