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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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收入的账务处理
财政补助既不是应收款也不是应付款。是无偿拨付给企业的有特定用途的资金:
1、亏损补助。企业发生政策性亏损,财政补助全部或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企业列为“补助收入”,在企业本年利润中体现。
2、专项补助。企业开展攸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科研项目,财政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科目,作所有者权益管理。
另外,财政给予企业的资金贴息、出口退税等财政资金,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政府补助需要交所得税吗
需要。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计入资本公积了。
公交公司收到财政补贴票款收入,用缴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
本公告自2013
财政补助收入是什么意思税法脑立方从税务稽查的视角识别企业财务处理中的税收风险(二)
原创cyf玉树临风税法脑立方2022-10-1410:49发表于辽宁
接上期:
解析:2月18日5凭证:
“取得与销售数量直接挂钩的政府财政补贴50万元,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费用(无资金管理文件)”: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资本公积500,000
1.正确的财务处理调账略):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其他收益442.477.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57,522.12
2.对税收产生的影响:
1)增值税少计销项税额57,522.12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5号)第七条,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2)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2,477.88元。将收益错记资本公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体会:
从会计的角度看财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其他收益500,000
从税收的角度看财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其他收益442.477.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57,522.12
从中也体会到,有些经济交易事项,需要“税眼观察”,才能做出正确的财务处理。
解析:3月8日21凭证:
“根据协议支付购货商返利款2.12万元,取得经纪代理服务*佣金专票:”
借:销售费用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
贷:银行存款21,200
1.财务处理不正确调账略),取得违规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确的财务处理为销货方凭购货方填开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相应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及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进货成本及进项税额。
2.对税收产生的影响: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00元。
不同于一般的认知习惯,税法为了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及交叉稽核的需要,考虑到返利的商业交易实质(按供货数量及价款计算出的价格折让),通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返利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由支付返利的企业(供货商)反向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由购货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转交销货方,销货方凭《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具体操作可详见国税函【2006】127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注:不适用供货商一次性支付的促销费及返利给小规模纳税人)
2)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取得违规发票记入销售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3.体会:
有些经济交易事项,不但需要“税眼观察”,有时也需要交易双方“税眼互动”,才能做出正确的财务处理。
解析:4月2日15凭证:
“支付青苗补偿费5万元,取得村委会收据,经查实为支付1.4万平米工业用地租赁费”: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1.以支付青苗补偿费之名掩支付工业用地租赁费之实,取得违规凭证(收据)税前扣除,有主观故意逃税之嫌。
2.对税收产生的影响:
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
2)应征收土地使用税140000元(14000×10),再等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体会:
应税交易中(应征增值税项目),销售方销售货物或提供销售服务,购买方购买货物或购买服务,必须取得增值税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些经济交易事项,不但需要“税眼观察”,也需要交易双方“税眼互动”,更需要交易双方“税种互动”,才能做出正确的财务处理。
解析:5月10日8凭证:
“厂房装修购买智能化楼宇设备,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万元”:
借:固定资产装修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1.财务处理正确:
根据相关准则规定,装修费用依占取得固定资产价值比例的大小,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单设34;固定资产装修34;科目进行核算,但财务处理正确并不意味着涉税处理正确。
2.对税收产生的影响:
应补房产税=300000×(1-30)×1.2=2520元,同时,等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相应金额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3.说明:
应重点关注固定资产装修的费用化及资本化的涉税处理。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关键是要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知晓税会差异的协调。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体会:
将会计语言转换为税法语言,去透穿交易再进行财务处理,对防控税收风险极有必要。
接下期:
财政补助收入对应的支出
政府补助如何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府补助如何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综合)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认为贵公司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并非与销售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认为贵公司上述财政补助属于税收返还性质,是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个收入做账时应该做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我们公司收到浦东新区发放的财政补助,是按照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定比例计算的。这答:账务处理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直接挂钩。如果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收益科目。增值税方面,当收到了财政补贴的时候,首先要准确判断是否与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相关规定:总局公告2022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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