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广涛说税收优惠 - 这个政策是如此的复杂,以至于政策制定者都糊涂了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国家为了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和就业,在税收优惠方面给予了支持,现行有效的文件有两个,一个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一个是《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
1.这两个文件里面的重点群体包括四类人:
一是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是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这些人员类似于城镇贫困人口,只要登记失业,不管失业多久,都属于重点群体;
四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注意,必须是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四类人员均属于重点群体,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凭身份证号码享受税收优惠以外,其他三类人必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包括两种方式:
一是四类人员从事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实际上是每年14400元。这就是所谓的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二是企业招用其中的两类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实际上是每年7800元。这就是所谓的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
这两类人员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
3.注意,创业和就业税收优惠覆盖的重点群体不一样:
从事个体经营的,四类重点群体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证人员,方可享受税收优惠。
那为什么企业招用另外两类重点群体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呢?原因很简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没有工作的农村居民,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属于失业半年都没有找到工作的困难人员,如果一个企业愿意招收两类人员,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扶持是合情合理的。而零就业和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尽管目前尚未就业,但短期内就业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一家新的单位招用了这两类人员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那将存在较大的税收漏洞。
4.政策是如此复杂,以至于政策制定者都糊涂了:
10号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本项优惠的,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你怎么还要求企业留存这些人员的资料呢?
估计是晕了,应当修改为:「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作者:何广涛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服务价目表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