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出售税率,固定资产出售净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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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 固定资产出售税率
- 固定资产出售净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 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账务处理
- 固定资产出售税率3\x25减按2\x25如何做账
-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11月19日)
- 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例题
固定资产出售税率
按照现行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产)的、购进时已经抵扣的增值税税率1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购进时未做抵扣,可以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收,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固定资产出售净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固定资产出售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账务处理
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账务处理(1)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范围,在经税务部门批准抵扣之前,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贷方应根据实际业务进行登记,若为外购、自建,则根据款项的支付情况选择ldquo;银行存款rdquo;、ldquo;应付账款rdquo;等科目;若为接受投资,则贷记ldquo;实收资本rdquo;;若为接受捐赠,则贷记ldquo;资本公积rdquo;。
若在新增固定资产过程中领用本企业外购的原定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在现行规定下是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也可以抵扣,似乎没有转出的必要,但考虑到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差异,笔者认为应将进项税额转入到ldquo;待扣进项税额rdquo;中,即: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样,若企业在新增固定资产过程中领用本企业自己生产的产成品或委托加工产品,在现行规定下是作为视同销售行为,按产成品的售价销项税额,并按账面成本与销项税金之和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在增值税转型后,则应将销项税额计入ldquo;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rdquo;有待抵扣。其账务处理应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贷:产成品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行抵扣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若新增固定资产属于不得抵扣范围,如非生产经营用,则应将价税合并全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若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允许抵扣,而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2)经税务部门批准抵扣后借: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待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3)当固定资产出现报废、毁损时,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当固定资产盘亏时,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查明原因前,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mdash;mdash;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贷:固定资产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固定资产改变原用途,属于不可抵扣范围时,如将原生产用固定资产转为非生产用、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捐赠以及对外出售等情况下,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转出,即在贷方登记ldquo;应交税金mdash;mdash;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dquo;。
固定资产出售税率3\x25减按2\x25如何做账
你指的应该是处置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这种情况,做账的时候正常按固定资产清理,按销售额/(1+3)*2计算应交增值税入账即可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11月19日)
问题1:停产停工期间的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对于提产停工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是不得税前扣除的,因为在停产停工期间固定资产也停止使用了。
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的正常季节性停产,或机器设备的大修理期间,正常的节假日放假等,属于正常的生产工艺和原料等原因导致的短时间停产停工,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停止使用”,在此期间的折旧可以正常按规定税前扣除。
问题2:固定资产出售未做清理直接记入收入,发现时已经跨年了,应该怎么做账务调整?
解答:
账务处理比较简单,根据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区分。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跨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即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去调整,并且最终还要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发现的会计差错,不管是本年度的还是以前年度的,均采用未来适用法,即只在发现会计差错的当期进行调整,不用去调整以前年度。
对于提问描述的事情,税务处理有以下几点错误,需要调整:
1、固定资产出售直接计入收入,是不正常的,固定资产出售作为非日常业务,处置收入不能计入“销售收入”,而应按照处置净额(利得或损失)计入。计入收入,会导致广宣费等限额扣除费用计算基数变大,导致计算错误。
2、没有做清理,可能虚增了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多交了企业所得税。
由于存在上述错误,如果是年度汇算清缴后才发现,导致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错误,需要企业去税务大厅对以前年度申报表做更正申报。如果是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发现的,应在汇算清缴中直接先调整后再申报。
问题3:用单位的加油卡买东西和油品刷一起到月底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解答:
不能。
加油卡充值的时候,开具的是不征税预付卡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实际加油后,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三款“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除加油后可以申请加油站开增值税发票外,其他购买货物是不能再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了。
问题4:总公司代发分公司工资,社保和个税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
总公司代发工资,只是相当于垫付款项,社保关系和劳动关系依然在分公司的,分公司依然需要申报社保和申报个税。
(一)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总公司代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内部往来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二)总公司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
贷:银行存款
问题5: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费用是否可以分摊,具体依据是什么?
解答:
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应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核算,并在合同约定的受益期间(特许权使用期限)内摊销。
会计上如果采用直线法摊销的,与税务规定一致,不存在税会差异;如果会计摊销采用非直线法摊销的,可能存在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问题6:医疗美容行业属于增值税免税行业吗?
解答:
医疗美容行业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但是,同时做出了如下限制规定: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现实中的医疗美容行业很难满足上述规定的限制条件,因此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问题7:娱乐服务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吗?
解答:
在客户招待中出现娱乐服务发票,是常有的事情;企业领导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出去嗨皮一下,也可能发生娱乐服务发票。
因此,娱乐服务发票出现在企业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财税处理。
招待客户发生的费用,可以“业务招待费”进行会计处理,可以按照规定在税前限额扣除。
员工集体福利性质的娱乐服务发票,可以“职工福利费”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受比例14限制。
问题8:未实际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摊销并在税前扣除吗?
我看固定资产没有使用税法上不让扣除,那土地使用权这种呢,没有查到具体规定呢,这块没有使用的土地摊销还让扣除吗?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但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如果无形资产没有使用,可以视为“与经营活动无关”,不得税前扣除摊销。
问题9:我公司有一员工到退休年龄,但其医疗保险未达年限,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一次性为其补缴医疗保险,那单位补缴的这部分社保,单位自己承担的部分是否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解答:
补缴的医疗保险,如果是基本医疗保险,只要是社保局同意的,就可以税前扣除。我国税法对于基本的社保费用税前扣除放的比较宽,目前基本上没有限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税前扣除的规定。
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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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1日,乙公司购入一台生产经营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支付装卸费0.3万元。该固定资产需要安装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乙公司支付安装费0.4万元,为使员工熟练操作该设备,发生员工培训费0.2万元。2021年3月31日该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乙公司购入的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50.5
B.50.7
C.50.4
D.50.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设备成本。装卸费和安装费是使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应计入设备成本,而员工培训费不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故不计入设备成本。所以,该设备的入账价值=50+0.3+0.4=50.7万元。
财务管理
【多项选择题】
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会自发地、直接地产生一些企业经营需要的自发性流动负债,如 。
A.预收账款
B.应付职工薪酬
C.应付票据
D.根据周转信贷协定取得的限额内借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自发性流动负债是指直接产生于企业持续经营中的负债;临时性流动负债是指为了满足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所发生的负债。选项D属于临时性流动负债。
经济法
【判断题】
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却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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