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区别

   时间:2022-09-16 16:00: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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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有哪些、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在哪里、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区别

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区别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投资经营,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公司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第二阶段━━设立登记。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定义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的资格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代表(指股东)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步骤和手续1.领表申请人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领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编委批文复印件,社团法人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股东的出资协议。

3.受理审查

公司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受理申请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收据》(附件)。

公司登记机关于受理之日起1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申请核驳通知书》。

二、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申请设立的时限

1.必须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六个月内申请设立登记;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行审批的,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资格相同。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最大的区别在于私营企业有承担无限责任(即出资人承担企业负债连带责任)的可能,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仅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其出资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第4号令发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补充一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在该私营企业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述四类私营企业中,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工商机关核发《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两类企业均无法人资格;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进行统计分析时,只要认真审查纳税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表和公司章程,对照上述标准就能准确划分。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也能正确划分是否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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