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核心要素如下:网店工商注册流程、注册网店怎么注册流程、网店工商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
网店大量春晚同款是否属于侵权
网店大量春晚同款是否属于侵权
网店可能涉嫌侵权。
在不清楚明星衣着品牌的情况下,网店主使用印有明星肖像的图片存在涉嫌侵权的情况。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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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支持专柜验货”涉嫌欺诈
网友咨询:
现在比较喜欢网购,主要一方面的原因是价格比较便宜。但也有个问题,就是常有网店称自己的东西是正品,支持专柜验货。买了以后才发现,质量与正品相差太大。说要退货,却被拒绝。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网店"支持专柜验货"的广告现在很常见,但这样的虚假宣传已涉嫌欺诈。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厂家、国家检验鉴定机构能够对产品的真伪进行有效辨别,他们出具的书面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而支持专柜验货只是网店的一种促销手段,现实中,品牌专柜也不会给网购商品验货。但网络维权较难。
相关法律知识: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店售卖个人私密信息涉嫌违法
网友提问:
我在淘宝网店看到有提供“号码查询”服务,只需10元钱就能查询用户的私密信息。该卖家表示,买家只要支付10元,再在手机号码栏中输入要查询的电话号码,约3分钟后,买家就能收到该号码的机主姓名、预付费等信息。请问卖家售卖个人私密信息违法吗?
律师回答:
1.网店销售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获利是侵犯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2.网店的行为若涉及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根本就是上述人员开的网店,可能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花钱购买这些信息的公民也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某些无良网店以出售信息为名诈骗他人钱财,如诈骗金额累计达五千元以上,则构成诈骗罪,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如诈骗数额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则可对其处五至十日的拘留、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知识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开网店需要营业执照吗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在网上开店。那么,开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根据目前的规定,自然人开办网店,需要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
开网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自然人开办网店,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由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商负责对开办网店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的网络经营主体,应当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目前在互联网上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后才能经营的商品或服务;
二是不以自然人的身份和形态而是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组织形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
也就是说,目前,自然人开办网店,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最新规定:
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销售活动,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等信息。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
网店误标价格,损失自己承担
网店误标价格,损失自己承担
【案情简介】
法庭上,网店辩称,其在网上对销售商品详细介绍,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而是吸引消费者,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合同不成立。即便合同成立,被告由于疏忽大意,将原本售价为31999元的商品误标为3199元,原告利用被告的疏忽大意大量恶意购买,双方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明晰地记载了商品的名称、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符合合同要约的全部特征,并非产品的宣传方式或者要约邀请,原告按照网上设定的交易程序进行交易并完成订购、付款,构成对网店要约的有效承诺,双方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案涉合同,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交付液晶电视机3台。
【法官点评】
电子交易应以维护交易效率、交易安全作为价值取向,如此有利于经营者秉承谨慎、诚信的经营理念,对其发布的产品要约信息负责。如果赋予经营者以显失公平等事由撤销合同,将危害交易安全与稳定,最终损害的是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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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店卖假货,电商是否需要担责
第三方网店卖假货,电商是否需要担责
京-东、苏-宁、当-当等知名电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营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但是对于平台上的第三方卖家常常存在管理漏洞,第三方虚假宣传、卖假货、虚假销售量或虚假好评,导致网购者受骗,无奈将京-东、当-当等平台公司直接诉至法院,索要赔偿。
如何对电商自己及第三方卖家进行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第一,严格审核第三方网店的资质,从根源上保证商品的品质和网店的质量。
以京-东为代表的电商要严格审核申请入驻自己平台的第三方网店的资质,查证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产品质检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对于化妆品、食品等特殊产品,更需提高标准进行把控。
第二,严格把控第三方网店销售的各个细节,规范第三方网店的销售行为。
对于存在虚假销售量、虚假好评的网店一律纳入“黑名单”,公布在平台上。不允许网店使用违反《广告法》的宣传词语,要求网店必须给消费者开具与所售商家一致的发票。
第三,严格管理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行为,保障消费的维权行为。
以京-东为代表电商要先严格规定平台售后服务团队的行为,畅通消费者与第三方网店的售后服务渠道,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消除“只能将差评改为好评,不能将好评改为差评的”评价机制,对于“威胁差评消费者,给其寄寿衣”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惩罚并进行公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缺少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一定的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京-东等知名电商需要尽到自己平台供应商的社会责任,自发对自己及第三方卖家进行约束,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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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销售要纳税吗?
新闻背景: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7月上旬发布的《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2011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7634.1亿元,而另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易观国际等机构的乐观预计,到今年年底,我国网购市场交易额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未来5年还将保持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到2015年网购市场交易额将突破2.2万亿元。7月19日的消息,今年网络购物销售规模预计将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到5%,却只有不到20%网店纳税,网购税收流失或超过百亿元。
近日,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虽然随后武汉国税局声明征税针对的是网店背后的实体店,但这一事件还是引发了网络卖家的热议。
据称,在武汉,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事实上,早在2010年7月1日推行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时,业界就纷纷猜测对网店实行实名制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一时间,“网店该不该纳税?”“该如何纳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法律分析:
我国还没有网店经营者纳税的规定
电子商务网购正在步入全盛期。网店“实名制”是逐步实行网络商品交易收税的前奏。网购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吸引就业,服务社会,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对网店征税,会增加网店交易的运营成本,不利于网店的经营,不利于消费者廉价网购。
在众多网络交易平台上的交易流程是: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留言、邮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其中并没有缴税环节。而实体商店在经营过程中,则需要按销售收入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目前,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我国尚未出台对网络商户征税的具体办法,所以对于征税对象和标准也存在诸多争议。本次武汉国税局主要收取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国外网店销售需纳税吗?
在英国,网店销售需纳税。在2002年8月,英国《电子商务法》正式生效,明确规定所有在线销售商品都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与实体经营一致,分为3等,标准税率(17.5%)、优惠税率(5%)和零税率(0%)。根据所售商品种类和销售地不同,实行不同税率标准。如果年销售额超过5.8万英镑,则必须到税务部门进行增值税登记。若未超过,则不作硬性要求。
在美国,虚拟商品不征税。美国在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该法案最简单、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虚拟商品(比如软件、音乐)不应该被征税,但一般商品都需按照实体经营标准纳税。该法案适用期3年,后来两次延期,直到现在还在沿用。不过美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定,由于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可以立法收税,所以凡是公司实体不在某个州的,消费者如果通过邮寄或网上订购的方式交易,则该州不得对这家公司征收消费税。
在日本,网店纳税需“自觉遵守”百万收益线。根据日本的《特商取引法》,网络经营的收入是需要交税的,而且确实有一些日本人在按照法律纳税。据统计,日本年收益低于100万日元(100日元约合人民币7.5元)的网店,大多没报税,而年收益高于100万日元的,经营者应依法纳税。
我国是否应向网店征税?
首先,网络购物征税的技术操作性问题是需要妥善解决的现实问题。自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开网店必须实行“实名制”,向平台经营商提交个人姓名及地址等真实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实名制的推行无疑有利于确定纳税主体实体信息,但其并不是对纳税主体实现有效税收征管的充分条件。另外,网络商店交易,很多时候只通过网络留言、QQ联系、快递发货,大多数商品根本不开具发票或收据,一个月或一年的交易信息很难被管理机构掌握,根本无法确定其营业额及利润,主动纳税、提供发票单据的网店商家更是少之又少。网络交易无疑给税收管理和税务稽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互联网的隐蔽性和流动性从一定程度上阻碍税务主管部门获取征税依据,使避税变得容易。网络交易中产生的账单、交易记录等电子凭证相对较容易删除、修改,容易造成无账可查情形,使税收征管稽查工作失去基础。
其次,目前,我国对网店征税时机是否成熟还值得商榷,对网店的综合经营情况,行业发展状况还需进一步了解。因此,现阶段对网店是否要征税还要进行深入调研,以多种方式例如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网店销售者、网购的消费者进行民意调查,广泛征求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中网店怎么分
现如今,淘宝网、京东商城等网络购物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在网上购物或开网店的人群也不断壮大。那么,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中网店怎么分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吴先生和李女士在一场婚礼上认识后不久相恋,2007年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他们敏锐地觉察到淘宝网的商机,先后辞去原来的工作,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化妆品店,进货、销售、发货、统计,全部一手操办,很快就有了大批买主,好评率和信用度也越来越高,不久便获得了一个皇冠的信用等级。两人的夫妻店生意愈发红火,店铺也越开越多,离婚前已经拥有六间网店。
庭审时,李女士表示如果要离婚,就必须分割六间网店,她还认为六间网店价值150万元。吴先生虽同意分割网店,但认为淘宝网店是虚拟财产,并不值150万元,如果真值那么多,他愿意放弃网店,让李女士折款70万元给他。
夫妻离婚时分车分房不奇怪,但要分割网店,还真让承办法官有些头疼。网店属于虚拟财产,而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虚拟财产保护法,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而六间网店只有两间是夫妻两人实名认证登记,其余四间均是登记在男方亲戚名下。考虑到双方均承认六间网店是属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承办法官询问了其余四间网店的实名登记者,他们均认为自己只是出借了身份证,属于挂名,现有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店铺权属归于吴先生和李女士。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近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关于网店的归属,双方各分得三间网店。
【法官说法】
目前,法律对虚拟财产无具体定位,但虚拟财产也有财产属性。比如网店,通过这一虚拟平台可以创造现实财产,因此它就有了现实的财产属性,可以分割、继承。一些法律专业人士认为,诸如网络游戏中的账户、装备及货币,是玩家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积攒下的虚拟财产,也可视为一种劳动所得,因此属于财产范畴。还有一些专家指出,目前很多虚拟财产可在网上流通、交易,有的甚至能在交易中转化为现实货币,它们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应该被承认为财产,得到保护。
正因为虚拟财产具备一般商品的属性,所以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当审理涉及虚拟财产的纠纷时,大都认可虚拟财产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但没有直接而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作依据,也因为这样,处理涉及虚拟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现在多数靠调解来结案,法理跟不上,只能用情理解决。
对网店等虚拟财产,争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判决分割在网店下的实体货物,对网店的经营收入、债务也一并进行分割,对是否可以分割网店,他认为网店与实体店一样,除了没有实体店铺,也凝聚了经营者的智慧与付出,有的网店的声誉和级别不亚于实体店,应当认可其财产的合法性。法官建议应尽快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进行界定,对虚拟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明确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链接】
符合三种情形网店可申请过户
2013年7月,淘宝“网店过户”入口正式开放,符合协议离婚、判决离婚以及法定继承三种情形的淘宝网店可申请过户;过户后信誉保持不变,所有经营性行为都会被保留。离婚、继承过户分别要求申请人提供:离婚证、财产分割公证书、死亡证、公证的遗嘱证明或者遗产分割协议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18至70周岁,过户前必须将店铺中所有进行的交易处理完毕。需要注意的是,要过户的网店首先还要满足以下5个先决条件才可提出申请:中国大陆个人账户、退出“淘宝客”15天,无阿-里金融贷款、店铺状态正常、无经营行为。对于本案出现的用他人名字开设的网店,在执行分割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障碍,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能分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