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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发票您分的清楚吗?
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餐饮企业,面临招聘困难、用工荒等问题。很多企业都尝试了找第三方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用工形式。甚至还有专门提供代发工资、处理员工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务性服务。
结合到人力资源行业的财税政策以及公司发工资和第三方公司发工资的不同的业务条件,开具的发票也五花八门。不仅有很多办理此业务的人事部门分不清,连财务都是懵的。真是太难了?
不要慌,下面由小晟从概念到发票再到账务处理,一一为您解答。
01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定义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最大特点: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受《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约束。
2、劳务派遣增值税税率
(1)一般纳税人
劳务派遣开具可以全额按6%征税,也可以差额按5%。
(2)小规模纳税人
劳务派遣可以全额3%(自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选择按1%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也可以差额5%。
3、劳务派遣发票开具
劳务派遣一般计税方式下,可以全额开具专用发票;差额计税方式下,差额部分开具普票,其中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服务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劳务派遣账务处理
(1)用工单位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员工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作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用工单位代扣代缴。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注: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并享受同工同酬。
02
劳务外包
1、劳务外包的定义
用人单位将部分岗位外包给劳务公司,并签订《人力资源服务合同》,用人单位无需管理劳动者,劳务外包受《合同法》的约束。
2、劳务外包的增值税税率
(1)一般纳税人
劳务外包按全额6%征税。
(2)小规模纳税人
劳务外包按全额3%(自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选择按1%的征收率全额征收增值税)。
3、劳务外包的发票开具
劳务外包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4、劳务外包的账务处理
劳务外包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并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外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03
总 结
不管是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常见的发票类型:
图(一)
图(二)
海晟通提示
除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还有代发工资、招聘、员工关系处理等事务性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不同的服务项目,发票的开具是不同的,在实际业务中需要明确具体的业务内容然后判断发票的准确性及真实性。
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作者:小晟
外包服务增值税税率
劳力外包增值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经认证后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
外包业务账务处理
劳务外包用工单位怎么做账?1、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具体的做账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银行存款2、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报酬是指在劳务中取得的所得。如果以单位名义取得的劳务费,账务处理方法如下:1、收到劳务费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3、提税金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结转税金借:本年利润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外包服务费账务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必须把会计核算和应缴增值税结合起来。现将各项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详述如下。
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代收款项(如广告宣传费等):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如:某工业企业向购货方收取价外费用延期付款利息234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340
贷:财务费用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收到外包服务费发票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开票的增值税税率为6%,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选择简易计方法的,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外包服务费属于主营业务的,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包服务费非属于主营业务的,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外包服务费账务处理流程
我是站在业主的角度来说的,并没有质疑公司资质。不过还是谢谢您提醒,不能叫空壳,只能叫摆设。收了物业服务费,没有完成相应的服务。再有,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外包,没有相应的服务标准,也没有服务约束力,出了问题没法追责。凉拌苦瓜真的苦
#你是否支持取消物业费# 支持,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是个空壳,一切实际服务的人员都是外包,出了问题都是临时工,真正损害到自身利益的事情就能不做就不做,能拖则拖,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