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宣传!未开具发票的收入会计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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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未开票收入已经申报 现在已经开票了,现在已经开票了。如何申报?
龙润财税
税务局明确了,“未开票收入”申报就这么填!会计们不用再头痛了,速度过来学习!
01
税务局明确表示,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是这样填写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比较新规定最新温馨提示》中,成都税对一般纳税人未开具发票收入的申报提出了以下温馨提示,缓解了纳税人的困惑。
1.未开具发票纳税义务期间,增值税申报仍可在未开具发票收入栏填写正销售额,但相关证据,如合同、收据记录等,以备日后核实。
2.如果未来发票收入,发票期间增值税填写未发票收入负数减少,系统将启动异常比较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审核,提交未发票收入会计凭证、当前发票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证明不足或者不能提供的,当月不得减少未开具发票收入的负数;证据充足但由于时间跨度大或金额大,申报异常处理岗位不能当场完成审核的,申报异常处理岗位应当在异常比较转让单上签字,核实转让税源管理部门的处理岗位。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解除异常。转让单签字确认后,纳税人可以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以上是引用成都市税务局的具体规定,明确告知纳税人如何申报未开具发票收入,解除纳税人自税总发〔2017〕 124 号发布来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了解的未开票收入申报方法的疑惑。
事实上,这种处理方法一直是成都税务的处理方法,在税收总额〔2017〕 124 发布前就是这样处理的,这里只是再次明确。至于如何处理其他地方,头条君认为可以借鉴成都税务局的做法!
如何记账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具体实践可以看以下三个小案例!
02
未开票收入会计,申报
3个案例
案列一
2019年12月份,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向公司员工发放自产食品作为节日福利,成本100万元,对外销售价值200万元。
会计处理:
借:应付员工工资-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纳税-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款:库存商品 100万元
注意:
未开票收入应计提增值税13%的销项税。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商品;
(3)有两个以上机构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五)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使用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6)投资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向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提供;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案列二
2019年,我公司收到2120元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一般纳税人按商业辅助服务-代理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款: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 2000
应缴税-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20
奖励相关人员
借:应付员工工资-工资-工资1000
贷款:银行存款 1000
注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码):代理服务是指各种代理、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法律代理、房地产代理、专业代理、婚姻代理、簿记代理、拍卖等。
因此,企业代税部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有偿代理服务,应当按照商业辅助服务-代理服务缴纳。
案列三
我公司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业务,主要销售儿童鞋,属于一般纳税人,2019年税收销售收入339万元,未开具发票,均属于未开具发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39万元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9万元
对于企业的营业收入,虽然客户没有要求发票,但提醒大家要依法开具发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关于修改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应当向付款人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付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向收款人取得发票。
3.关于修改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开具但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03
附:未开票收入申报
5大涉税风险
误区一: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
当然不是!
还需要如实申报取得未开票收入。对于一般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未开具发票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征收率填写增值税销售额(3%征收率)、增值税销售额(5%征收率)、固定资产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相应栏目。小规模纳税人在第一季度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未开具发票的,应当填写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申报。
误区二:只要取得进项发票,就可以扣除?
当然不是!
取得的进项发票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确定是否为可扣除的进项税。例如,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
(一)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用于简单的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二)购买异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运输服务。
(三)购买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和运输服务,在产品和成品中损失异常。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误区三: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
又错了!
纳税人适用免税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按有关规定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误区四:正确的票面金额税是符合规定的发票吗?
当然不是!
按号码顺序填写发票,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全部联合打印,内容完全一致,不仅要注意票面税,还要确保其他信息填写正确。特别注意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栏、备注栏、货物和服务税分类代码是否正确。
误区五,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
不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 ,如果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若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所以不是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而是要区分各种情况。
来源:二哥税,北京税,广东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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