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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经开区注销集团公司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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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二、核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预审
审查起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四、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六、由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
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上便是相关文章开头的回答,公司破产申请的时间也是实际公司宣告破产的时间事件,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除了老板可以申请破产,同时也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经开区注销集团公司
经开区注销集团公司的程序是:(1)申请。注册号:(2)报送资料:(3)领取营业执照——到注册处领取注册通知书——到工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办理变更——到登记处领取营业执照——到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局领取税务登记证——到质监局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公安机关变更公司法人。
(5)申请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完成后,再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的,公司终止。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经开区撤销
经开区撤销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在15日内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和社会团体开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只有在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开办单位申报登记的经营者(自然人),并且提供年度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第十四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二、公司法人变更的理由有哪些?
(一)法人的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二)法人的变更,包括法人合并和法人的变更。
1、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