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绵鹏说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接受服务(劳务)捐赠,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时间:2022-12-01 12:41:04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我们为您准备了2021年相关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许可证代办流程费用等供您参考选择!
立即领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向社会组织“捐赠”服务(包括劳务,下同)。近期陆续收到一些基金会的小伙伴咨询:接受服务“捐赠”能不能开具捐赠票据?

“捐赠”二字之所以带双引号,这是因为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捐赠。

公益捐赠,在民法上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行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和《慈善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完全一致: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慈善法》还列举了捐赠财产种类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益捐赠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捐赠达成的必要条件是财产权利转移。企业和个人可以给社会组织提供无偿服务,比如运输企业无偿提供救灾物资的运输服务、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无偿提供审计服务等等,但不属于公益捐赠。

无偿提供服务,能不能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呢?《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以下简称捐赠票据),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性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上述规定明确:只有在接受捐赠财物时方可开具捐赠票据,接受无偿提供服务不能开具捐赠票据。

会计上该怎么处理呢?虽然现在很多服务都已经标准化,有确定的服务价格,具有可计量的基础。但接受无偿服务不会增加社会组织的债务,既不能引起社会组织净资产的增加,也不会使相关债务得到解除,不满足捐赠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民非制度》第五十八条第二款明确: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实务中,往往是无偿提供服务的企业向社会组织索取捐赠票据,据此计入捐赠支出,以证明其履行了社会责任,这是一种误解。财务报表是财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唯一。企业无偿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不作会计处理而不能计入财务报表中,可以在附注中披露。

作者:胡绵鹏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文章标签: 财税 社会组织 胡绵鹏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