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多少)

   时间:2021-12-30 17:00:0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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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该预案在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有207,459,057股转增至280,069,72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7,459,057元转增至人民币280,069,727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提示:修改内容以下划线并加粗标示)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应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两部分。公司境外销售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的合同或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4月16日,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天健会计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含税)。公司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按照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及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足,审计人员配备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故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银行等全国性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不涉及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0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风险提示

1、尽管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决策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6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备查文件

1、麒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麒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短期银行非保本收益类理财产品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0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6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财务状况,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公司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授信项下各种具体融资业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是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6日,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国海、唐颖,关联监事徐建春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唐国海、徐建春、唐颖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嘉兴瑞海机械高科技有限公司

2、嘉兴市金贝贝工贸有限公司

3、嘉兴市博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4、嘉兴泰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嘉兴市弹簧厂)

5、嘉兴泰恩弹簧有限公司

6、浙江运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嘉兴泰克弹簧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关系说明

1、嘉兴瑞海机械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国海控制的公司。

2、嘉兴市金贝贝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国海配偶的姐姐金文娜控制的公司。

3、嘉兴市博瑞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徐建春及其妻子王菊芳、女儿徐夏怡控制的公司。

4、嘉兴泰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嘉兴市弹簧厂),为公司监事徐建春的堂兄弟徐建坤、徐建明控制的企业。

5、嘉兴泰恩弹簧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徐建春的堂兄弟徐建坤、徐建明控制的企业。

6、浙江运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颖通过上海尔维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3.44%,实际控制人唐国海通过高腾国际持股16.56%。

7、嘉兴泰克弹簧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徐建春的堂兄弟徐建坤、徐建明控制的企业。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原材料及租赁厂房、仓库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会对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故意规避税收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会对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对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健机构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麒盛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麒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招商证券关于麒盛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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