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网络名人直播以认定为生产经营收入?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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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网络名人直播以认定为生产经营收入?
影视、表演、表演、广告、经纪服务等涉及网络名人直播、微信业务的项目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劳动报酬项目。个人从事上述项目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名人直播和微信业务通过网络平台直接销售商品,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列出的劳动报酬项目。根据其业务实质,我局判断其为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符合合理成本雇员条件,可以根据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管理,符合批准征收的其他条件。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征收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办理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027号提案的
厦税函〔2020〕124号
尊敬的游东志先生:
《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税收创新提案》(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027号)收到,由我局独立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高度重视上述提案。在处理提案的过程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的困难,梳理分析国家出台的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相关税收政策。
二、处理情况
一、关于直接认定自由职业者为个体工商户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依法从事工商经营、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2019〕38号)第一条(1)项:促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实体注册便利化;《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就业扩张的意见》(发展改革高科技〔2020〕第五条第(九)项: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网络营业场所登记。此外,根据相关分工,本事项的主要职能部门不是税务部门,我局将做好合作工作,并将相关建议移交市政府相关部门。
2、建议平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进行管理。
第九条规定,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型零星业务的个人,其费用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当载明收款人名称、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零星经营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小型零星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业务的销售额不得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点。建议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务总信〔2017〕57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全文。
三、关于网络视听行业和微信业务按0.6%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个人所得税征两种征税方式。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征收,二是批准征收;批准征收是指生产经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实体,由于各种原因,难以准确计算收入和成本,难以取得相关账单。
核定征收的前提之一是所得为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经营收入的定义,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影视、表演、表演、广告、经纪服务等涉及网络名人直播、微信业务的项目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劳动报酬项目。个人从事上述项目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络名人直播和微信业务通过网络平台直接销售商品,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列出的劳动报酬项目。根据其业务实质,我局判断其为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符合合理成本雇员条件,可以根据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管理,符合批准征收的其他条件。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征收率征收。
未来,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个体工商户便利化登记,积极支持厦门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
未来,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个体工商户便利化登记,积极支持厦门新经济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同时,我局还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税前凭证管理和个人所得税负担。衷心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签名:黄小平
联 系 人:余玥
联系电话:0592-2021623
厦门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
2020年7月28日
威科财税快讯
网络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分别被杭州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罚款655万元和2767万元
前期,通过税务大数据分析,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发现朱晨辉和林珊珊涉嫌逃税。在相关税务机关的配合下,他们依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调查,2019年至2020年,朱晨辉、林珊珊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工资和劳动报酬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收入,逃避个人所得税。
经调查,2019年至2020年,朱晨辉、林珊珊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工资和劳动报酬收入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收入,逃避个人所得税。他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税务局检查局计划对朱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6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在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李志强涉嫌规划、实施和帮助朱晨辉和林珊珊逃税,并干扰了税务机关的调查。目前,税务机关已依法立案检查李志强,并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通过税务大数据分析,税务部门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娱乐领域的综合税收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涉嫌逃税,由当地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依照法律对涉嫌逃税的人员的调查和处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促进娱乐领域的长期标准化和健康发展。服务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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