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缴费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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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77120151
京企通
尊敬的付款人:
社会保障费征管改革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民生福祉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部署,从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费将由税务机关征收。本月的征收期为11月9日至11月25日。为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确保在征收期缴费账户中存入足额费用。
您需要关注企业:大多数企业可以使用银行扣款。2020年11月1日前,企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部门签订了《北京社会保险费银行支付协议》,符合税务银行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的有关要求,无需与税务机关签订支付协议,可继续使用银行批扣款完成支付。
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您,指导您下载安装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sbgl.zip),成功安装后可选择:一是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可通过税库银联网纳税确认缴费。第二,未签订三方协议或不能通过税务银行网络纳税支付的企业,可以通过安装的单位客户端打印银行端查询纳税凭证,并将该凭证交给商业银行。
对于既不能通过银行批扣支付,也不能安装单位客户端的企业,可将相关信息带到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办理大厅设置的税务窗口或综合税务服务大厅打印银行终端查询税务凭证,并将该凭证带到商业银行完成支付。但为了节省你宝贵的时间,不建议这样做。
对于灵活的就业人员,您需要关注:您可以继续使用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注册的支付账户,以确保您可以在征用期内完成支付。
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为了方便缴费人能熟知和掌握客户端使用等相关缴费事项,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会主动与您联系,您也可以主动联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请您确保在人社(医保)部门预留的电话保持畅通。同时,我们制作了客户端操作视频方便您自助学习使用,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10p7s9Ga3eNfLY3fuPOH5A(提取码:SW01)。
注:如果部分企业有社保缴费、商标注册、异常终止等需求,可以联系京企通在线客服,我们可以帮您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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