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

   时间:2022-09-17 23:32: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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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按设立方式分类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契约型基金起源于英国,后在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十分流行。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2.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公司形态组成的,该基金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一般投资者则为认购基金而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这种基金要设立董事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公司型基金的特点是:基金公司的设立程序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基金公司本身依法注册为法人,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是委托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公司来经营与管理;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也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董事会和持有人大会,基金资产由公司所有,投资者则是这家公司的股东,承担风险并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

  3.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比较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不同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既是基金的委托人,即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营运,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理基金资产的权力,而公司型基金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享有管理基金公司的权力。

  (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由此可见,契约型基金和*司型基金在法律依据,组织形态以及有关当事人扮演角色上是不同的。但对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并无多大区别,它们的投资方式都是把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按照基金设立时所规定的投资目标和策略,将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众多的金融产品上,获取收益后再分配给投资者。

从世界基金业的发展趋势看,公司型基金除了比契约型基金多了一层基金公司组织外,其他各方面都与契约型基金有趋同化的倾向。

证券投资基金的三个特点

基金作为一种现代化的投资工具,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集合投资。基金是这样一种投资方式:它将零散的资金巧妙地汇集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值。基金对投资的最低限额要求不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决定购买数量,有些基金甚至不限制投资额大小,完全按份额计算收益的分配,因此,基金可以最广泛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集腋成裘,汇成规模巨大的投资资金。在参与证券投资时,资本越雄厚,优势越明显,而且可能享有大额投资在降低成本上的相对优势,从而获得规模效益的好处。

  2.分散风险。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在投资活动中,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因此,“不能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的箴言。但是,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困难。基金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公有制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用不同的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专业理财。基金实行专家管理制度,这些专业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其它项目投资经验。他们善于利用基金与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分析各种信息资料,能对金融市场上各种品种的价格变动趋势作出比较正确的预测,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投资成功率。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者对市场不太熟悉,没有能力专门研究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实际上就可以获得专家们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败。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1.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含义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起源于1868年的英国,而后兴盛于美国,现在已风靡于全世界。在不同的国家,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区别,英国称之为“单位信托投资基金”,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日本则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这些不同的称谓在内涵和运作上无太大区别。投资基金在西方国家早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投资手段,并在当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仿效,愈来愈运用投资基金这一形式吸收国内外资金,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随着改革中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在80年代末出现了投资基金形式,并从9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不仅支持了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而且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选择,活跃了金融市场,丰富了金融市场的内容,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2.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其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它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而是将其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作。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必须按照合同(或契约)的要求确定资金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新股发行市值配售细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现就本次配售方式的实施作如下说明:

一、配售发行

  1、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根据市值配售部分投资者的需求确定。当比例为100%时,市值配售申购放弃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当比例不足100%时,采取向二级市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2、市值计算

  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股票的市值,指按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登记在投资者股票帐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的数量乘以该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包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的市值。

  每持有1万元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可申购1千股新股,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市值。

  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合并计算。

  交易所、结算公司计算两市投资者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的可申购数量,并于t-2日收市后向会员营业部发送。

  3、投资者申购

  股票价格按现行定价方式确定后,两市投资者都可参加在上*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的配售。配售时,分别使用其所持的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值。投资者可依据其所持沪市的股票市值,用上海帐户向上*证券交易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其所持深市的股票市值,用深圳账户向深圳*券交易所申购。

  同一只新股的配售申购,两个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上*证券交易所配售代码为"737***";深圳*券交易所的配售代码为"003***",后三位代码相同。

  申购新股的数量最低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

  除基金持有的股票账户外,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账户由于技术原因可按申购上限重复申购,深市的股票账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4、配号

  有效申购总量,即两所有效申购量之和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按照招股说明所或招股意向书所确定的方式处理;

  3)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沪、深证券交易所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5、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t+1日,根据总配号量组织统一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会员营业部应于t+2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6、中签缴款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t+3日14:00时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结算公司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深圳*券交易所原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现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3***",委托价格为0。

  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7、登记过户

  结算公司于t+3日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两市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由证券公司分别与中国结*沪、深分*司办理结算交收。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8、其他事项

  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自2002年8月1日起,账户资料中缺少持有人姓名(名称)或者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的证券账户,将不允许参加配售。[nextpage]

  二、上市交易

  1、持有深市账户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新股只能委托深圳*券交易所卖出。需要卖出时,与卖出深市其他证券一样,可委托会员营业部向深圳*券交易所进行卖出申报,深圳*券交易所接到卖出指令后向上*证券交易所进行转报,成交回报由上*证券交易所反馈给深圳*券交易所,再发送给会员营业部。

  2、配售新股在上*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时,股票代码为"600***"。为便于深市投资者卖出配售中签的股票,新股上市交易后,在深圳*券交易所也挂出对应的代理股票代码,深市的股票代码为"003***",两市股票代码的后三位一致。

  3、配售发行的新股,不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4、市值配售的股票在实施配股时,上*证券交易所配股代码为"700***";以深圳账户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按深圳*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083***"代码进行配股认购。

  5、股票停牌期间,上*证券交易所系统按规则不接受该股票的申报,包括深圳*券交易所系统的转报。

  6、持深市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对市值配售股票的卖出委托,经深圳*券交易所系统转报,以上*证券交易所主机收到后方为有效。

  7、深市将实时转发市值配售股票的交易行情,但以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为准。

  8、对按市值配售的股票,两市投资者在交易时,分别按照各自市场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交易、结算等费用。

  三、登记结算

  1、中国结*沪、深分*司分别负责两市投资者在市值配售股票时获配新股的股份登记,并按照两市规则办理结算交收业务。

  2、两市同一市值配售股票的权益分派和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和配股上市日应保持一致,现金红利的到帐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他具体运作分别按两市规则执行。

  3、市值配售新股的持有人名册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司统一提供。



文章标签: 营业执照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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