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清算如何进行

   时间:2022-09-21 11:08:0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我们为您准备了2021年相关最新资料和费用报价,还有最新中小微企业政策解读、大量客户案例、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知识产权、许可证代办流程费用等供您参考选择!
立即领取>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合伙企业清算相关知识、合伙企业清算人、合伙企业的清算如何进行

合伙企业的清算如何进行

合伙企业清算的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清算之责任承担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企业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者来说,破产并没有任何的作用。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自己的其他财产予以偿还。

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不以其出资额为限,而以合伙人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一合伙人履行了此项义务后,该合伙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但是,无限连带责任会使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较长,为使合伙人在一定期限后从中得以解脱,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伙企业的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哪些事务

合伙企业的清算虽然不象公司清算那样复杂,但出于保证清算顺利进行,提高清算效率,减少清算损失,维护债权人、合伙人、合伙企业职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清算人的职权。为此,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对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的有关事务作也具体规定,主要是以下6方面: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在查实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及负债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是指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的目前尚在履行的有关合同事项;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及有关纳税事宜等。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业务时,有权根据清算工作的需要,对合伙企业解散之前,已经订立目前尚在履行的合同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但是不得开展与合伙企业清算无关的新业务。对清算人决定终止履行的合同,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从合伙企业财产中支付。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作出的处理决定必须合法;第二,有利于保护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有利于迅速了结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尽可能减少损失。

  三、清缴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一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纳税事项进行清查,发现有欠缴国家税款的情况,应当及时报请国家税务机关逐项查实,并依法将所欠税款缴入国库。

  四、清理债权、债务。所谓债权、债务,均源自于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清算人接管合伙企业后,应即着手清理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包括按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债务。这项工作直接涉及合伙人和债权人利益,必须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合伙企业对某一特定的当事人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与债务可以相互冲销。

  五、处理合伙企业在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即在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税款和偿还债务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合伙人中进行分配。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与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清算人的重要民事诉讼权利。根据这项规定,清算人有权就涉及合伙企业民事权利的问题代表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清算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清算人的职权在清算期间依法行使,在清算结束后即行终止。



文章标签: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