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2-05-30 16:48: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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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现金使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现金是企业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是立即可以投入流通的交换媒介,可以随时用其购买所需的物资,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债券,也可以随时存入银行。企业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以购买零星材料,发放工资,缴纳税金,支付手续费或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南宁久信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有所规定: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现金的使用范围以及限额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南宁久信也提供工商财税顾问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重点关注:现金的限额指的是什么、对现金使用的限额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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