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石家庄外包公司
河北人才,河北博才,河北搜才,银河人才,诺亚招聘
石家庄服务外包公司
石家庄有哪些做外包的公司
如今,不少企业都想拥有属于自己企业或产品的手机APP,但其中最困扰企业主的问题就是:开发一款手机APP到底需要多少钱?
简单点来说,要视手机APP的需求及质量而言,价位一般在几千到十几万左右,更高端的价格更高。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请继续往下看吧。
一、APP开发款式分为固定款和定制款,两者的价格均不相同
固定款:是指直接套用已有的、现成的APP固定模板,报价是固定的,所需要的功能也是固定的,缺点就是客户拿不到源代码,也不能根据企业需求进行定制,由于源代码是封装的,如果企业以后想进行功能升级或系统维护的话,也不能够实现,只能重新开发一个新的软件。
固定款的APP开发时间短,约2~3日的时间即可完成,费用大约在几千到几万之间。
定制款:定制款是指APP的功能全部重新开发,过程比较繁琐,需要美工、策划、APP开发(前台/客户端/手机端)、后台程序员等工种协同完成,大型的、功能复杂的APP甚至需要数十人的团队。
由于APP的功能和设计都是定制的,因此价格会高些。定制款的开发时间与开发价格是成正比的,开发时间长,大约在两三个月甚至不定的周期里才能完成,而费用大概在几万甚至十几万左右。
因此,想要知道开发一款手机APP需要花费多少钱,企业主首先必须把APP的详细需求和功能告知APP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才能报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二、手机APP平台不同,制作成本也不一样
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手机APP制作平台主要有两种一般包括两种系统:安卓系统(Android)和苹果系统(IOS)。
一般来说,制作苹果系统的手机APP软件费用要比安卓平台的贵一些,因为苹果公司对苹果平台的封闭性和手机APP开发语言Objective-C的难度,都让APP开发者加大了苹果系统手机APP开发的难度。
三、APP制作成本包含参与人员的工资
通常情况下,开发一款APP需要产品经理、客户端工程师、后端工程师和UI设计师各一名,这已经是制作手机APP应用软件比较精简的配置了,所以这些参与人员的工资也是包含在APP制作成本当中的。这些工作人员的月薪加起来可能都会超过4、5万元。
四、APP开发公司的所在地
需要注意的是,同样实力的APP开发公司,在不同的城市也会导致APP的成本费用高一些
公司业务外包协议
#11月财经新势力#
【财税应用:销售自产/外购门窗带安装服务,如何财税处理?"附案例】
案例1:甲公司是生产门窗带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239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130万元,安装服务为109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2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门窗不属于设备,不能适用42号文件!
结论:A门窗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即应分别核算销售门窗的销售额和提供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税率和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3、官方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您公司销售自制的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发票,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销售门窗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安装服务适用税率9%。
【会计处理】
(1)销售门窗的会计处理
销售门窗取得销售收入为1130÷(1÷13%)=1000(万元)、
曾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
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2)安装门窗的会计处理发生合同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8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
收到合同价款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9万元
贷:合同结算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万元
确认安装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安装服务80万元
贷:合同履约成本 80万元
确认安装收入:
借:合同结算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安装服务 100万元
案例2:乙公司是外购门窗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130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安装服务为130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分析: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可知,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凡货物属于自产的,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
本案例中,安装单元楼门的防盗门不是该企业自产的,而是外购的,因此,就不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即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会计处理
(1)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80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80万元
【总结】
1、自产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外购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关注我,每天分享不一样的财税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