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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外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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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软件项目外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时间: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时间: 年 月 日|
一、总则
1、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_____阶段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_____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资料|由乙方向甲222
具体请咨询纵盟财务咨询(www.zmf-sh.com.cn)
? 公司总部:上海市徐汇区 徐家汇 肇嘉浜路1065号1109室。
座机tel:Zero-two-one-six-zero-five-four-eight-two-two-four
服务电话:four-zero-zero-six-three-six-seven-five-nine-seven
小型财务代理外包合同怎么写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我整理的简单的财务代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简单的财务代理合同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态度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均由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遵照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同范围: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 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三、合同收费及支付方式:
1、收费:采用按月为结算方式的收费办法,每户元/月(大写:);
2、代理记账工本费150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或在征期申报工作开始前一次性结付当月服务费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选择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此种支付形式下乙方将给予适当的优惠。
5、首次支付费用:服务费元/月,共月,账本费元,合计:元(大写:)。
四、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 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凭证,作为乙方进行记账和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2)、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 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有责任最大限度为乙方在为其进行代理服务时 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 提供的代理服务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7)、甲方有权利在为乙方 提供其他客户信息并促成代理服务事项前提下减免当月服务费用;
(8)、甲方有义务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财务工作;
(9)、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承担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项目以外的相关财务工作事项。
2、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 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凭证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 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代理服务;
(2)、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 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财务代理服务事项;
(3)、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前提下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款凭证;
(4)、乙方有责任在代理服务范围内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工作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5)、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对财务代理服务进行监督与核查时,向甲方呈报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
(6)、乙方有责任在 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的范围内对甲方的基本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并提醒甲方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及应用方法;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财务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为乙方 提供新的代理服务客户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诺的酬劳。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相应损失。
2、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赔付对方违约金(一个月的服务费)。
3、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则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六、确认、告知事项约定:
1、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为甲方 提供专业财务代理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甲方在接到相关书面告知事项的前提下同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告知事项收悉。
2、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项完成并经另一方确认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本合同执行地的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签字):甲方盖章(签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的财务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 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 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 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 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 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 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的财务代理合同范本3
甲方: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1.乙方为甲方代理财务记帐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2.代理记帐服务费用为每月XXXXXX元,每次预付XXXXXX月/年,计人民币XXXXXXXXXXXX。付款以收据为凭。
3.甲方必须在每月XXXXXX号之前(一般需提前XXXXXX天)将当月营业收入发票、公司章,各种费用单据送交乙方记帐。乙方于次月XXXXXX号之前为甲方做好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
4.甲方所 提供的原始发票、单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票、单据如有虚假成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涉。
5.本服务协议仅在交清服务费期限内有效,如甲方拖欠费用,本协议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有效期XXXXXX年,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在合同期限到期前XXXXXX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
签定协议地点:XXXXXXXXXX
签定协议日期:XXXXXXXXXX
小型财务代理外包合同范本
#11月财经新势力#
【财税应用:销售自产/外购门窗带安装服务,如何财税处理?"附案例】
案例1:甲公司是生产门窗带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239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130万元,安装服务为109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2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门窗不属于设备,不能适用42号文件!
结论:A门窗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即应分别核算销售门窗的销售额和提供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税率和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3、官方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您公司销售自制的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发票,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销售门窗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安装服务适用税率9%。
【会计处理】
(1)销售门窗的会计处理
销售门窗取得销售收入为1130÷(1÷13%)=1000(万元)、
曾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
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2)安装门窗的会计处理发生合同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8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
收到合同价款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9万元
贷:合同结算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万元
确认安装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安装服务80万元
贷:合同履约成本 80万元
确认安装收入:
借:合同结算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安装服务 100万元
案例2:乙公司是外购门窗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130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安装服务为130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分析: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可知,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凡货物属于自产的,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
本案例中,安装单元楼门的防盗门不是该企业自产的,而是外购的,因此,就不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即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会计处理
(1)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80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80万元
【总结】
1、自产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外购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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