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怎么交,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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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怎么交
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
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扩展资料
个人出租住房
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方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与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计算
上篇文章我们讨论分析了个人出租房屋涉及到的税费种类,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本文就具体分析一下这些税费在个人出租住房时是怎么计算缴纳的,以及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03月31日发布的《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都属于增值税附加税,是以增值税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以湖南省为例,根据2021年09月23日发布的《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因为纳税人属于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个人出租住房需到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因此推断出个人出租住房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住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三)水利建设基金
各个地区不同,以湖南省为例,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2016年01月29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使用税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以湖南省为例,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采取据实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凭合法有效凭证,从其租金收入中依次减除住房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纳税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住房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各市州税务局确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租赁合同是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应税凭证之一,税率为0.1%。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以上就是个人出租住房的涉税情况,下面我来用一张表格来总结一下:
请大家留言讨论哦。
2022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减免
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当前,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税率包括以下几种:
1、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个人出租住房主要涉及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免税政策:如果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如果符合条件免征增值税,以上税种同样可以享受免征。
3、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于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以4%的税率对房产税进行征收。
4、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的政策是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个人出租住房,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九条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
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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