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赔偿金什么时候给,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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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拆迁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一、公司搬迁职工怎么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搬迁赔偿工资是按照什么工资52万元赔偿金一次付清
近日,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石某拿到了52万余元赔偿金。压在他心里三年多的石头终于落地。
2017年5月,家住四川省雅安市的石某经人介绍到凉山州甘洛县田某村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工程工地做工。同年11月25日,石某在施工过程中被高压电击伤,在医院治疗花费近20万元。经鉴定,石某所受伤为三级伤残。出事后,涉案地乡镇、村组多次组织工程承包人木某就石某伤残赔偿等事宜进行调解,但未达成赔偿协议。
2022年7月30日,石某将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筑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均认为,石某在做工期间,工程实际管理人员为案外人木某、石某、阿某等人,石某的工资也由案外人木某支付。石某提交的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中虽载明承包人为建筑公司,但均未加盖该建筑公司印章或有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工程承包人处仅有案外人木某的签名。
另外,石某受伤后就其赔偿等事宜与木某进行了协调,建筑公司也未参加,石某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认定石某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于是,石某向凉山州检察院申请对法院的裁判结果进行监督。
承办检察官在调卷审查并到案涉地进行调查核实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石某与建筑公司有劳动关系,法院判决正确,依法可以结案。另外,检察官了解到,石某在申请检察院监督的同时,又向法院起诉了工程承包方和业主单位,但因石某提供的材料不全,法院一直未能立案。而且就算进入诉讼,且石某胜诉,最终拿到赔偿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检察官没有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而是在调阅案卷材料的基础上,往返于荥经县、甘洛县等多地,对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认石某与工程承包人木某存在劳动关系。
同时,凉山州检察院还向四川省检察院作了汇报,认为从具体情况出发,和解是解决石某与木某双方诉争矛盾的最好途径。四川省检察院对此表示认可。
随后,承办检察官当面向木某释法说理,帮助其形成理性的利益预期。同时对木某的经济状况、赔偿能力等向石某作出了解释,还对石某施工中应尽的注意义务作了客观分析。
在承办检察官的努力下,近日,石某与木某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石某拿到了一次性经济赔偿款52.5万元,当场表示息诉,并书面申请撤回监督申请,向法院撤回诉讼。检察日报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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