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如何在税前扣除

   时间:2023-07-25 22:00: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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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如何在税前扣除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扩展问题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给谁?

你好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建设方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扩展问题二:

房地产企业扣留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当发生工程维修时,如何做分录?

借应付贷其他应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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