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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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存量房地产买卖,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投资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扩展问题一: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由上述规定可知,城
扩展问题二: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销售服务包括哪些项?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服务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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