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龙之死,全因逃税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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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赛龙之死,全因逃税惹的祸
文章摘要: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纳税人如果有上述违法行为,在满足以下条件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此种情况下,如果在税务机关下发追;
正坤财税
热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回响的“赛龙公司“最终以赛龙逃税339万而罪名成立,代小权作为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下对赛龙事件进行简单梳理:
2017年4月26日
代小权的律师、公诉方和共青城法院开了长达3小时的庭前会议。
2017年7月20日
法院法官在看守所向代小权进行宣判,“赛龙公司逃税339万”罪名成立,代小权作为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图片说明:税票抬头上名为怡亚通的公司,是共青城赛龙委托报关的代理公司。
什么是逃税罪?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谁是逃税罪的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和现行有效刑法的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是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解读:我国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此罪的犯罪主体。我们无论是作为个人应当缴纳所得税还是投资或者自己创办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缴税而没有缴税,甚至是没有履行代扣税款的义务都有可能犯“逃税罪”。
逃税罪的表现行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经扣的和已经收的税款;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申报已经扣的和已经收的税款 。
逃税罪怎样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适用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适用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逃税”的反思如果已经做了上述违法行为,是不是一定就要触犯逃税罪呢?
纳税人如果有上述违法行为,在满足以下条件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此种情况下,如果在税务机关下发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可以免予被公安机关立案。另外,如果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的追缴税款通知后,及时缴纳税款也不会丧失行政复议权。
●在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此种情况下,鉴于纳税人已经有了前科,法律没有再给予第二次机会的规定。
而扣缴义务人只要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的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会公安机关立案。
●不管你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只要你做了逃税的行为,而且数额达到了法定立案标准,都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追查。但是只要你在税务机关下发追缴通知后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是会有一次被宽容的机会(已经有过前科的除外)。如果进入公安机关立案阶段,即使再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是会被处罚的。
原文 |明税研究中心/ 编辑| 正坤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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