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知识问与答#非房开企业分立时转移房产是否需缴土地增…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原标题:#财税知识问与答#非房开企业分立时转移房产是否需缴土地增值税?问:我公司是一家非房开企业,2021年6月企业分设为两个与
文章摘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第三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问:我公司是一家非房开企业,2021年6月企业分设为两个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分立时将原企业的一处房产转移到分立后企业,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税知识问与答#非房开企业分立时转移房产是否需缴土地增值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非房开企业,2021年6月企业分设为两个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分立时将原企业的一处房产转移到分立后企业,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第三条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第五条规定,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第八条规定,本公告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第九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公告规定可按本公告执行。
综上,你公司分设为两个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分立时将原企业的一处房产转移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服务价目表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