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账外账做账系统,内账外账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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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账外账做账系统是一种会计记账系统,它通过内部账户和外部账户来记录企业的收支情况,以实现对资金流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内账是指企业内部的账户,它用来记录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如各部门之间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及企业自身的资金流动情况,如存款、支票、转账等。
外账是指企业与外部经济主体之间的账户,它用来记录企业与外部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内账外账做账系统是一种比较完善的会计记账系统,它能够有效地记录企业内部和外部资金流动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动,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控性。
内账外账做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企业有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账户的建立、管理、审核等,以及外部账户的建立、管理、审核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报表制度,以及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内账外账做账系统的有效运行。
内账外账做账系统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的财务状况,还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力,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内账外账做账系统
内账外账做账系统的风险分析,暗藏哪些玄机?
编者按:2017年1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0号),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我们企业既可以选择‘一对一’办税服务厅,也可以选择‘二对一’的办税服务厅。我们的办税之路是这样的。”纳税人何女士对《福布斯》杂志记者表示,纳税人所选择的方式,关键取决于其业务服务的真实性。
据了解,四川眉山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平原县税务局组织税收专家顾问团队,上门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政策宣传如下:
第一步,做好税收数据测算,筛选出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并向其申请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步,匹配出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相关数据,及时修改数据。第三步,编写相关税收法律文,与税务部门密切协作,组成专家顾问团队,在企业申请过程中,税务部门及时抽调出有关涉税问题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2021年,湖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对T市某涉嫌偷逃税款立案进行检查,T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确定追缴企业所得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虽然T市税务局是采用的征管法,但T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没有作出特别说明。经检查发现,该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将该公司的应纳税款,在T市国税局申请抵减欠税后,再由T市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缴纳税款。最终,我们判断T市税务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处罚决定书:
1、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2、依法另收取经济损失,并处罚款,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款。
3、依法从公司、合伙企业获得利息、股息、红利,不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依法缴纳所得税。
(五)2009年及以后年度,个人投资者从公司取得的上述所得,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内账外账怎么做
内账外账怎么做?
我说:是基于你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做两本账的想法。如果你公司是本公司的,你就用这本账处理,如果因为客观原因错误,导致的结果不能反映出来。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写得是: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你公司和申报公司的老板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查你公司申报的收入额和实际申报的利润总额比对你公司的申报的利润额和应纳税额,将面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补税、滞纳金等处罚。
以下涉税风险,你公司2019年采取的不合规计税方式
1、增值税发票虚开咨询费发票
咨询费、培训费、顾问费等,咨询费发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虚开咨询费发票,虚开金额4万,咨询费发票不能报销,咨询费发票不能报销,咨询费发票不能报销,股东分红税不能报销
2、企业为什么不取得咨询费发票?咨询费发票、培训费发票可以报销,但是咨询费发票是有收款单位开具的,咨询费发票上面也没有明确金额,咨询费发票的,可能不被查验。
3、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费,未取得发票,但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咨询费发票可以作为成本核算。咨询费发票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开,不涉及到增值税。
4、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借款,却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
咨询费,支付方公司代扣代缴,不涉及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 156号)第二条。
咨询费
咨询费发票,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咨询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都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税务处理:
1、根据国税函【2009】777号文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根据财税【2008】121号文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问题8: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解答: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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