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按应发工资计算吗(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范围)

   时间:2022-03-09 04:16: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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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范围、加班费是按应发工资计算吗

加班费是按应发工资计算吗(加班费是否属于工资范围)

相信大家都比较清楚,一般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的时候,需要按照国家的标准来支付员工加班费。但在安排加班的时候也分为不同的情况的,并不所有安排加班都需要支付加班费。那到底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

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

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

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

二、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一般要是单位安排员工在周末加班,并且日后进行了补休的话,则此时就不再需要支付加班费了。因此单位应付加班费的情形,严格来说只有在平时下班之后安排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两种情况。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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