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公司注销转让 债权债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注销 债权债务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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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转让 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转让债权债务应该在公司注销申请书中进行表述,然后审核相关内容,包括债务偿还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情况等等。
公司注销后债务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公司被注销后在特定条件下存在承担股东责任的情况。
原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具体情形有如下几种: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2、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3、公司实行注册时虚报注册资本,出资人在公司注销后,将公司的实缴出资未缴清,包括差额出资未缴的,应在应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原公司的资本,股东在公司注销后,所抽逃的资本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公司的设立行为实质上为公司成立,即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人格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其行为都是合法的,但是股东一旦将其投入公司,就应在未投入的资本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不是以其他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也就不存在抽逃出资的风险。
6、公司与其股东在法律上没有区别,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具体操作上,二者之间都是独立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公司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公司的其他股东必须已经足额出资,包括股东所持股份以及出资比例等。
公司注销 债权债务流程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流程包括债权债务处置、登报公告、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注销代码和注销公司的公章、私章。
一、债权债务处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或者和解协议。
二、关于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解散清算中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