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关注:身份证被别人冒办、身份证被公司弄丢了、丢身份证被冒名借贷
文章作者:京报网
2016年11月17日讯,卢女士的身份证在2014年底去积水潭医院时不慎丢失,当时进行过补办。今年,她原本计划和爱人要成立一家公司,结果去工商部门登记时被告知,她名下已经有了一家公司,并且她的身份证信息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完全一致。卢女士还意外得知,这家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卢女士的名下已经有一家独资公司,卢女士不仅是法人,还是唯一的股东
最近,小两口四处忙着联系,想要为自己正名,可结果却并不顺利。夫妻俩非常疑惑,即便遗失的身份证被别人捡到,又是怎样通过工商部门严格的登记审核程序的?
遭遇:莫名成了公司法人
卢女士在医院丢失的那张身份证,实际上,已经是一张作废证件。据她介绍,早在2013年时,她一时忘了身份证放在哪里,以为是丢了,当年就进行过补办,过了不久,又在家里找到了。在医院丢的那张,正是这张已经作废的证件。
今年3月,卢女士和爱人吴先生计划开一家公司。他们来到丰台工商分局办理注册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卢女士的名下已经有一家独资公司,卢女士不仅是法人,还是唯一的股东。也因此,卢女士不能再注册法人。
当时,措手不及的夫妻俩因为成立公司时间紧迫,没有立即追查此事,他们找朋友临时帮忙,用朋友的信息将公司注册成功。这几个月忙过了公司的筹备期,现在想要变更法人,但令他们没想到,过程非常不顺利。
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卢女士“担任”法人的这家公司名为“北京朝光仙肖商贸有限公司”,这是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时间是去年5月20日,登记住所在顺密路旁的一个产业基地内。公司经营范围很广,包括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箱包、五金、交电等30多项。公司主要人员中显示,卢女士不仅是执行董事,还是经理。
记者看到,因为登记住所和经营地址无法取得联系,并且没有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在今年6月和7月,这家公司两次被列入税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
经过:正名得自掏腰包
吴先生说,如果工商部门不能把这个原本就是违法成立的公司注销掉,那么他爱人就会一直在黑名单上。现在导致的结果是开公司不能正常注册,今后还可能出现买房子无法申请贷款、甚至以后出国都要限制出境。考虑到这些后果,夫妻俩内心非常不安。
丰台工商分局经过查询告知吴先生,卢女士名下公司的注册地在密云,所以,他要到密云工商分局去做变更手续,并且,还要有警方的立案证明,以证明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
因为身份证是在积水潭医院丢的,吴先生马上联系了当地管辖派出所。但接警民警告诉他,这种情况构不成立案条件。在反复沟通后,民警答应可以帮他开具一份身份证丢失证明。
紧接着,他又联系密云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告知他,除了警方的证明,还要找机构做笔迹鉴定,证明注册公司时的法人签名系伪造。
“在工商注册公司时,都需要法人到场签字确认。现在随便什么人,拿个偷来的身份证,就做了法人,工商部门难道不审核吗?现在我们得为别人犯下的错误买单。”吴先生说。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密云工商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已经将变更法人的处理办法和过程一一告知了当事人。确实像吴先生所说,他要做的首先就是报警,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要进行笔迹鉴定。至于去哪家做鉴定,工商局并没有统一规定,只要是国家认可的正规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他们都是认可的。
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处理这种被冒用的情况时,他们都会非常谨慎。因为以前曾出现过有公司在经营中出现欠税等行为,公司法人声称身份被冒用,恶意撤销公司,以逃避责任。所以,他们严格按照程序和依据办事,就是为了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
律师
最稳妥的方式法院指定鉴定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法及民商事诉讼。他表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假冒登记设立公司,工商部门有权查处。卢女士夫妇也有权要求工商部门受理他们要求变更或撤销登记的申请。
至于怎么鉴定、查实,是行政操作的问题。最高院在《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冒名顶替作为股东的,由实施假冒行为的人承担责任。如果被冒用名称的人承担其他连带责任,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卢女士未来一旦出现连带责任时,只要证明自己的身份是被冒用的,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刘鹏律师说,前不久他接手的一个案例,正巧与吴女士的遭遇类似。他代理的这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有经济纠纷,通过诉讼胜诉获赔,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这家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
这个情况下,他代理的公司就变更了诉讼,诉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其中一个被诉股东,是公司法人。在诉这个人时,对方称自己的身份证被冒用,签名是别人伪造的。后来这名法人股东到所在地诉自己非股东身份,同时,又多次找工商部门,要求撤销登记。
撤销刚开始未被受理。工商部门的态度是,他们只负责书面文件的形式审查,材料没问题就允许注册,但不对签字的真实性负责。工商部门还出了一份不予受理申请的答复。拿着这个答复,这名股东进行了行政诉讼,诉工商局行政不作为。法院调查中,找指定司法机构进行了笔迹鉴定,认定笔迹系伪造,最后判决工商部门依法处理此事。
刘鹏律师说,卢女士夫妇自行找鉴定机构的做法他认为是可行的,但也不排除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会受质疑,所以他认为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在一个诉讼的程序中,由法院指定鉴定。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