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商业模式解说
股权问题来了!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如何平衡兄弟感情和股权?
小明从学校出来加入了创业公司(以下称A公司),然后在A公司工作了三年,最后A公司创业失败,团队各奔东西(公司没有注销),虽然创业失败,但是小明和A公司的创始人老王、同事小白关系都非常好,也经常联系。
一、股权设计不伤害感情又符合商业规则
1年以后,老王有一个朋友要做营销,老王觉着小明比较靠谱,问小明愿不愿意干,老王建议小明要做就注册一个公司来做,继续创业。小明觉着这也是个机会,同意这么干。因为时间比较急,老王就建议小明还用之前老王A公司的名义签下单子,这样更方便,也省时间,然后可以把法人变成小明。
后来小明做方案,跟客户谈,最后把单子签下了,在小明的提议下,公司名称和法人都变更了(公司名称变成了B,法人变成了小明),接下来就是具体工作的事了。
公司刚开始,老王担心小明忙不过来,就提议让小白(前面提到的老同事)也加入到B公司(新公司名),于是小白以联合创始人的身份也加入到了B公司。
股权问题来了:
创业嘛,除了埋头苦干以外,也需要把股权梳理明白,小白提议:小明占40%,小白占30%,留20%期权池,老王占10%(老王不参与具体经营),然后老王希望自己能够占到20%,小明和小白都同意了,最终股权结构就是: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权池。
创业一年之后:
小明和小白矛盾频出,小白说想退出,但希望自己在公司还留10%股份(和老王一样,不参与经营)。请问这种情况改如何处理?
三人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老王:给了小明这个公司的壳,给小明介绍了第一单业务,日后有业务就会给小明介绍;
小明:负责销售+方案+执行和汇报;
小白:负责执行、财务以及日常所有公司行政事务。
矛盾点:小明认为:如果小白和老王都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应该一次性买断老王和小白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应该分给未来创造更大价值的人。
老王和小白都认为:小明很无情,有些事是不能用商业规则来衡量的,认为小明不懂得感恩,两人很伤心,两人一致认为,公司应该保留他们的股份,等未来公司做好有新的投资进来了,他们逐步套现退出。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个B公司的股权如何设计才更加合理?既不伤害三个人的感情,又符合正常的商业规则?
股权如何设计既不伤害三人感情又符合商业规则?
第二、股权出现问题,自己人打起来了
首先,从VC的角度上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吧。
一个投资人找到最差的股权公司不过如此,但我也可能不会投资这样一家股权比较混乱的公司,初创企业股权混乱理不清是大忌。
一开始的股权的设置方案,小明40%,小白30%,老王20%,10%期权池的方案我就认为不妥,即使10%的期权池是由小明代持的,这公司的股权结构最终可视为小明=40%+10%期权池=50%,小白+老王=30%+20%=50%。这不就是典型的股权随意分配55开的结构么…谁都没有控制权…未来一旦产生分歧是很难处理的事情。
如果10%的期权池是挂在其他人,或者小白或老王名下,那么小明就只有40%,更加没有话语权。
然后分歧果然产生了,现在的题主的想法是如何设计公司B的股权更加合理还不伤害大家感情。你自己想想看,在利益分配的基础上还要兼顾感情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这又说到创业者常见的问题了,在对股权这种敏感性问题上,从创业之初开始就应该制定一个通行的方案,比如一旦某个创始人离职后他的股权如何处理,又或者新入职高管或者合伙人的股权应该如何分配,这些基础的原则其实一开始创业的时候就应该说好,先制定好游戏规则,才能有条不紊的把游戏玩好。而中国很多创业者很多都是先把人叫来,大家先玩起来,遇山开山,遇水架桥,等到内部出现问题,自己人打起来了,大家再坐下来慢慢谈最开始的游戏规则到底是什么…
现在按照小白与老王可接受的方案来说,就是小白与老王各留10%在公司内,但是从投资人的角度说,如果我要投资这样的公司,这两人既没有出资在公司,又没有参与公司经营,还是占有公司股权20%的股东,享受一切权益,未来投资人要投资进去,大概率事件这两股东会套现退出,投资人又不傻…你觉得投资人能答应这两个白拿钱不干活不出钱还对公司发展还没有什么贡献的人在公司股东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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