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提示词:注资500万是什么规模、注册资本500万的公司算不算大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万,我入股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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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是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的。
在认缴制下,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之间是可能存在差异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认缴的资金,并不需要马上到位。当股东实际注资的时候,再进行账务上的处理,登记为实收资本,并且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当然,虽然不用马上进行注资,但是实际中我们的注册资本也还是有一些讲究,并不是想写多少就写多少,想多久缴纳就多久缴纳。
首先,我们写的这个金额,肯定应该是比较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的。过分大的注册资本不一定对企业有帮助,很多企业在做生意的时候,会关注其他方面的信息,包括企业的实收资本。
其次,虽然不用马上缴纳,但是也要注意期限。既然增加了注册资本,那么总归是要进行实缴的,对于股东的出资问题,公司的章程中也会有所约定。如果到了工商登记的期限,那么会让公司进行延期或者是实缴,到了章程约定的期限,股东也应该进行缴纳。所以,股东要提高注册资金,先要对自己未来的实际注资有合理的安排。
再者,这50万变成了500万,责任也更大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认缴的金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做这项变更的时候,还要考虑到未来的风险。
总之,由50万增资到500万,没有实缴的情况下,暂时不用进行账务处理。但是增资这件事,对于认缴的金额和期限还是要有充分的考量,要符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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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用会计处理。让营业执照的归营业执照,会计的归会计。不信你试试,想想贷实收资本,借方要放什么。借:其他应收款---老板?,不知道老板会不会放过你。
2.盲目做大注册资本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第一个是如果没有在章程约定期限内实缴到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到15%的罚款。第二个如果对外承担债务,股东需就是未出资部分的本息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3.如果你们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需要验资报告(比如特区城市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就仍然强制要求有验资报告才认可实缴,还特别喜欢对报告指手画脚,有看过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脸色,被他们无端教训过的人可以点个赞),那么实收资本越大验资报告需要的钱越多(虽然也多不到哪里去,但多个1000也能买几十斤排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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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国家颁布的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公司法对2006年的公司法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其中最为明显的一条即注册资本无需验资。取消验资规定后,很多企业为了所谓的面子,纷纷提高了注册资本金额,比如你这笔注册资本由50万元提高为500万元的,但是实际并未注资。未到资,肯定就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不过如果你是用未分配利率转增股本的(实际相当于是到资了),那么就要调整会计分录(借:未分配利润 贷: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越高越好吗?
很多人看到注册资本无需到资,一个个磨拳擦掌,似乎要干个大事业,随便一个皮包公司注册资本都敢弄到5000万元、1个亿?那么注册资本越高越好吗?显然不是,注资要谨慎,千万不能为了面子而虚假注册超出能力范围的公司,否则以后有得受的。
1、连带责任
按照新的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举个例子:注册资本50万元,那么这家企业破产时,如果还有对外的欠款,你最多就是赔付50万元;注册资本500万元,那么这家企业破产时,如果还有对外欠款,你最多需要赔付500万元。
这个赔付额包括你的个人资产,所以注册一时爽,破产心慌慌,注册资本量力而行。
2、税收
当然了,你这笔没有实际到资没影响,但假设有实际到资,那么就麻烦了。在我国,个人的钱进公司易,但是从公司取出来则困难多了。
举个例子:比如你这笔真的由50万元注资到500万元,新投入450万元,个人转入公司的账户很容易。但是呢?假设你反悔了或者公司赚钱了,你想要把这450万元再拿出来,那么就困难了。因为在我国,公私分离,股东要从公司拿钱,只有两种方式:一是暂借款,不过借是必须要还回去的;二是分红,分红必须要缴纳个税。
所以一旦你真的增资了(实际有投入),以后想要在拿回来就不好弄了。此外盲目提高注册资本,以后注销非常麻烦,得填平。因此对于注册资本这个的额度,合适最好,不能为了“面子”一味提高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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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需要账务处理,做账要以事实为基础,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出资,出资时间没有到,没有发生的事,不能做账。
如果后续出资,借实收资本,贷银行存款。
————————————————————————————————————————————————————————————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题主的表述,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万元,现在增加到了500万元,并且在工商登记机关已经办妥了变更手续。营业执照上面记载的注册资本已经变为500万元,但新增的450万元股东尚未实际出资。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
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之后,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在一定时期之内可以不一致。作为财务,核算的是实收资本,而不是注册资本。所以,在实际收到股东投资款之前,不需要进行任何账务处理。在公司实际收到新增的450万元注册资本后,再据实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实收资本 4500000
在此提醒: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使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到位。因此,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一定要结合股东的经济实力,企业的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金额。
2、在变更营业执照时,不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应当在实际收到股东新增投资款时缴纳,税率为新增实收资本的万分之五,目前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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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更正个别回答中涉及的注册资本印花税率事项,原来税率是万分之5,目前为万分之2.5。
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增加到500万,未实际注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已变更为500万。是否需要账务处理 ,需要看未实际注资的含义。
一般理解未实际注资有两种情况:
一、形式上已注资,即有注资款项流入,但注资后款项抽出
这种情况需要做账,款项流入时,增加银行存款和实收资本 ;款项以借款、往来款的形式抽出时,银行存款减少,其它应收款项增加。
二、形式上未注资,仅作工商的注册资本变更
这种情况不需要做账,待有以投资用途的款项进入后再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注册资本认缴(法律法规需要实缴的除外)给资金不足又想成立公司的创业者确实带来了便利,但创业者的注册资本最好与其经营相适应,更不能利用这种便利虚假出资、虚高出资、逃废债务,相关的此类风险其它回答已涉及,不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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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的答案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理由是因为没有实际注资。
一、需要做账务处理的情形及账务处理
只有当实际注资时才需要做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实收资本 4500000
二、增加注册资金但实际没有增加注资的利弊
(一)增加注册资金的好处
现在企查查等软件都能查到企业的注册信息,对于采购等招标项目评标时,尤其对于民营企业一般同等情况下都会选择注册资金大的公司,也就是说由于注册资金多,中标相对来说中标率可能会更高些;
(一)增加注册资金的弊端
1、看起来注册资金多,但实际上由于注册资金未到账,财报上显示资金紧张,让人感觉此公司高负债经营,选取这种公司中标容易给受托的招标公司或者说采购方带来风险;
2、一般实收资本没有注资大都是因为投资人资金紧张或者根本就没有那个经济实力,拿不出那么多资金注资,打肿脸充胖子,但是一旦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或者亏损造成企业破产清算,投资人要对注册资金即500万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完全责任,超出500万以上的债务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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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财务那点事 说得很清楚,没有实际注资,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
不过想借这个问题说说跟注册资金有关的几个注意点(主要是说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对注册资本金额不再有具体要求,对于什么时间缴纳也不做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股东在设立公司时,完全可以把注册资金填得高高的,实际出资拖到很晚。
但是,这并不是说注册资金越高越好,相反,注册资金高了可能会有更多麻烦。
1、股东需要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若是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清算,即便没有缴纳注册资本,也要以个人名下的现金和其它资产来承担赔偿责任。
假设公司注册资本是1000万,当时实际只缴纳了500万,之后公司意外出现经营风险,不得不破产清算。这时,若是有供应商欠款,或者银行欠款,债权人就有权要求你再出资500万,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当时注册资本只有500万,那就是以这500万为限。
2、从公司拿回来钱需要交个税
有限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公私分明,公司的钱是公司的,股东的钱是股东的。从公司拿钱给股东,要么是借,要么就是分红。如果是借,就要求股东必须还回去,如果是分红,就要交个税。
一旦交成了注册资本,以后再想要拿回来,就只能交个税了,或者等到公司上市,目前上市公司分红还有免税政策,但上市公司分红对利润有要求,还不能无节制地分。
结合以上来看,在注册公司时,股东还是要量力而行,不能为了“面子”一味提高注册资本。
当然,注册资本高自然有好处,在资质评定 ,招投标,信贷等方面,都能给公司带来正面帮助,同时,注册资本也是公司开始运营的第一笔启动资金,自然也很关键。
所以,比较重要的是,要结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以及业务规模,充分权衡后,选择比较合适的出资金额。
比如,公司是提供咨询服务的,客户更看重服务质量而不是公司资本金,那注册资金就可以少一些,比如50万,之后若是运营资金不够,可以再从股东借款,等公司实现盈利,有足够的现金流之后,再归还股东借款。
等公司规模扩大,若客户对资本金有更高的要求,到时候再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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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实际出资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不然怎么处理,借:空气,贷:实收资本?
自从公司注册由原来的实缴制改为现在的认缴制后,财务核算上,认可的是实收资本,而不是一定时期内缴足注册资金的承诺,所以,在未收到股东投资款之前,啥账务处理也不用做,等到啥时候真正收到钱了再做下面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4500000
贷:实收资本 4500000
顺便给大家提个醒: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就算注册资金未真实到位,对债务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不要以为改成认缴制了,注册资本就越大越多越好,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经营需求,确定个合适的注册资本,另外,税收方面,增资涉及印花税,营业执照变更时因为未实际注入资金,所以不需要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等实际收到注册资金后申报缴纳,税率为0.05%,注意是新增的450万缴纳,原来的50万注册资金不用交了,目前这个印花税还有税收优惠,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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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未实际出资,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财务账务处理有一个重要原则是实质重于形式。
简单点来说,就是认里子,不看面子。
公司由50万元增资到500万元,增资部分尚未实缴,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但因为资金尚未实缴,会计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上股本还是原先的50万股。等实际收到投资者投资款,再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者实物资产)
贷: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假如溢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