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的个体工商执照办理流程
您需要办理一个体户营业执照即可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首先问你一下,你开这食品店是自产的还是去进货来卖的
如果用材料进行自产(如小炒)
你得准备以下材料:
1.厨房设备及平面图
2.工行执照
3.厨师及员工或店主健康证复印件(随便借,只要不过期就行)
4.去领表填、交700元手续费,你的卫生许可证过几天下来了
如果你是进货来卖的,非自产加工的,那么请你准备以下材料:
1.进货商的QS认证商标,
2.索证索票。即能证明些物品从哪进的货,
3.你的健康证。工商执照
4.同样交钱填表。多少不知道了。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指南
一、 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1)计量器具制造、修理
(2)机动车维修
(3)家用电器修理
(4)照相业
(5)生活美容、医疗美容、按摩业
(6)餐饮业(厨师)
(7)服装加工
(8)室内装饰装修
(9)兽医诊所。
6、 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1) 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生活美容、美发、理发、旅店等行业,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
(2) 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先经民族工作部门审批;
(3) 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4) 公共(文化)场所:饮食、文化娱乐、旅馆业,除归口的行业审批外,还需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审批,由公安部门核发《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
(5) 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由烟草专卖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6) 从事科技业的,须经县以上科委批准;
(7) 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 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 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 登记程序
1、 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 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 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 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四、 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 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 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 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 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需要去办卫生许可证,工商局要过来看你的场地的。办理营业执照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 办理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签字,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签字或者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