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提示词: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形、建筑工程公司税务常识、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核算时应设置的账户有
文章作者:会计学堂陈娇老师
201、问:工程施工必须每个月都要结转吗?
202、问:我们有个项目当时签的是一般计税,已经进了一笔款了,现在跟业主协商好
了,改签甲供材实行简易计税 可以吗??
202、问:私车公用,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到底需不需要交增值税?
203、问:商品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应如何缴纳?
204、问:EPC项目如何开具发票?
205、问、老师,有个老项目,我们开票给业主100万发票,分包劳务开给我们30万,审计的说我们损益表上面的营业收入应该是70万/1.03?
206、问:我们公司接了几个政府项目,地方政府要求几个工程项目按合同价一次把票全开了,如果我按开票金额确定收入的话,又没成本,并且现在还要求每月都要作报表申报 ,要怎么办?
207、问:我们是分公司项目部,9月份开了50万给甲方,9月份成本票只有10多万,有些材料票,还没取得,
208、问: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在建工程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209、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诚意金和定金是否需要纳税?
210、问:建筑企业取得公司注册地的住宿费专用发票,可否作为差旅费,可否抵扣进项?
211、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由于购买方违约,合同未履行,违约方支付赔偿金。房地
产企业收到的违约赔偿金是否需要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212、问:建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提前竣工奖励、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等如
何开具发票?
213、问: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214、问:建筑劳务分包的人工成本,什么时候必须交社保,什么情况下不一定?
215、问:建筑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怎么交个税?
216、问:建筑总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217、问:建筑企业材料采购合同的数量与销售方实际开票中的数量不一致算不算虚开?
218、问:建筑企业取得甲方盖章确认的工程量计价单1000万元,甲方承诺支付800万元,应该如
何开票?
219、问:建筑企业的质保金应该什么时候开具发票,开什么发票?
220、问:建筑企业的股东借公司钱,年底不归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问:工程施工必须每个月都要结转吗?
答:确认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转成本,区分是否采用建造合同。采用建造合同的企业,每期只要发生成本,当期就要确认主营业
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采用建造合同准则,当期与收入必须结转"工程施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
202、问:我们有个项目当时签的是一般计税,已经进了一笔款了,现在跟业主协商好
了,改签甲供材实行简易计税 可以吗??
答: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36个月内不得改成一
般计税,并没有要求一般计税项目36个月内不能改成简易计税。所以只要符合简易计税
条件,可以改成简易计税。但是必须要去税务机关备案,因为政策执行起来略有差异。
202、问:私车公用,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到底需不需要交增值税?
答:
东北地区、四川地区的国税局回应:租赁费500以上就要交增值税、800元以上就要交个税。
总结: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对明朗,各地区执行的政策比较到位,但是个人缴纳增值税的相关政策还比较模糊,有些地区认可个人
缴纳增值税视同小规模纳税人,但是一些地区不认可。
203、问:商品房销售合同印花税应如何缴纳?
答: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的0.05%征收印花税。比如某地产公司
于2017年6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同额为1000万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1000万×0.05%=0.5万元
204、问:EPC项目如何开具发票?
答:EPC工程一般分为设计、采购、施工三个部分,通常情况下由设计公司牵头,因此甲方会把工程款打给
设计方,由设计方向甲方开具发票。设计方再把设备款、施工款打给其他各个合作方,合作方把发票开给
牵头公司。
6%、17%、11%
205、问、老师,有个老项目,我们开票给业主100万发票,分包劳务开给我们30万,审计的说我们损益表上面的营业收入应该是70万/1.03?
答:肯定不是!!!差额的概念只是简易计税在缴纳增值税时计算销售额用总包发票-分包发票价税分离后的一
个概念,不是说总包开具发票按差额后的开,更不是填制报表时按差额后的填"营业收入"。应该是100/1.03.
206、问:我们公司接了几个政府项目,地方政府要求几个工程项目按合同价一次把票全开了,如果我按开票金额确定收入的话,又没成本,并且现在还要求每月都要作报表申报 ,要怎么办?
答:这纯粹是地方政府瞎搞,有权拒绝。可以寻求税务局帮助。只可以开"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不可以开
专票。还没有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义务没有产生。如果开具正常的工程服务发票就必须全额缴纳增值税,和企
业所得税,这样问题很大。
207、问:我们是分公司项目部,9月份开了50万给甲方,9月份成本票只有10多万,有些材料票,还没取得,
货款还没付给对方,可以叫对方先开票给我们吗?挖机租赁,土方运输可以叫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我们
吗?机械冲孔灌注桩单包施工属于专业分包吗?如果不是,是不是就开劳务票啊?
答:(1)发票只是代表业务已经发生,严格来说应该算作业务凭据,而不是付款凭据。因此款项还没有支付,
也可以叫对方先开发票。
(2)挖掘机和土方运输都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对方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3)机械冲孔灌注桩属于分包,开专业分包发票。
208、问: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在建工程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进项抵扣?
答:购入不动产在建工程取得的发票可以抵扣,按照固定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为60%,第二
年抵扣比例为40%。第二年这个时间一定要注意时第13个月。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并没有说
过了这个月可以抵扣,所说的是第13个月,所以最好在第13个月就抵扣,不要去挑战税务检查时的
文件政策解读能力。
209、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诚意金和定金是否需要纳税?
答:是否纳税关键要看销售行为是否成立,如果销售行为成立,则诚意金和定金都属于房屋价款的
一部分,则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行为不成立将诚意金和定金退回,则不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行为不成立,同事诚意金和定金不退回,则属于纳税人的营业外
收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10、问:建筑企业取得公司注册地的住宿费专用发票,可否作为差旅费,可否抵扣进项?
答:当然可以!并没有任何文件说过差旅只能发生在外地,本地同样可以。比如某个工程项目结算
期间,与甲方长时间对量,有可能租住某个酒店集中一个月办公,可以作为差旅费。
要防止明明是招待费,做成会议费和差旅费,大额住宿费当成差旅,不要挑战底线!
思考:公司差旅费费报销标准是848元每晚,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三个人在外地一晚上住了3180元,
取得增值税专票,公司对于超标部分636元不准报销,公司取得的专票能全额抵扣吗,差额部分是否
要求转出?
211、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由于购买方违约,合同未履行,违约方支付赔偿金。房地
产企业收到的违约赔偿金是否需要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答:如果销售行为成立时,买房违约赔偿金才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行为不成
立,买房违约赔偿金属于营业外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缴纳企业所得税。
212、问:建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提前竣工奖励、材料差价款和赔偿金等如
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1《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四章)第37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
(财税50文)第12条的解读,以上费用都属于建筑企业提供给建筑服务收取的价外费用,向房地产
企业按"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
213、问: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不能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主体结构不能分包出去、总包合同未约定的或者说建
设方未同意的不能随意分包出去、不能直接转包。
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将工程再分包、转包,分包中的纯劳务部分可以分包给劳务单位。
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转包。
214、问:建筑劳务分包的人工成本,什么时候必须交社保,什么情况下不一定?
答:如果劳务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一定非得交社保,按劳务报酬核算,月工
资低于800的免个税,800-4000的可以减去800再乘以20%;4000-20000的*20%*(1-20%);
20000以上的*20%。
如果劳务分包单位和农民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必须交社保,根据《劳动法》必须按照工资薪
金所得来核算,缴纳社保。
《劳务合同》中可以约定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是包含社保的,要求对方回户籍所在地
缴纳社保。考勤表中也不能单纯列一个工资,应该把社保金额也加上。如果对方回
原籍未缴纳社保,由其自己承担责任。
实操│会计
215、问:建筑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怎么交个税?
答:根据国税总局2015年52号文件: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其他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
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申报缴纳:凡事在机构所在采用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根据每次的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定缴纳。全国各地核定的比例都不一样。
异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回到公司所在地不需要再申报,提供完税凭证即可,
避免重复缴税。
如果属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被核定征收了,在机构所在地相应
的个税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16、问:建筑总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答: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劳务公司的资质,劳务分包可以分包给个人;但是专业分包不可能分包给个
人,只能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否则违反建筑法规。简易计税项目如果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
相符的企业,所取得的分包发票不得作为差额扣除的依据。
217、问:建筑企业材料采购合同的数量与销售方实际开票中的数量不一致算不算虚开?
答:如果实际供应的数量与开票数量一致,且有送货单、结算单等佐证,不属于虚开,以实际的供
货数量开票符合相关抵扣规定,取得专票可以抵扣,不算虚开。
实操│会计
218、问:建筑企业取得甲方盖章确认的工程量计价单1000万元,甲方承诺支付800万元,应该如
何开票?
答:如果该建筑企业为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则应该确认1000万的收入,虽然甲方只支付800万,开
票应该按照1000万来开,纳税义务也是以1000万为基数。现实中大部分企业都是收多少工程进度款
开多少发票,实质没有把握准纳税义务时间。
219、问:建筑企业的质保金应该什么时候开具发票,开什么发票?
答:质保金的纳税义务时间是质保期到期之后,收到质保金时再开票,开具的发票以工程服务为准。
220、问:建筑企业的股东借公司钱,年底不归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
〔2003〕158 号)第 2 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
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