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劳务公司能否总承包,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VV8
如何承包建筑劳务工程?
一、承包分包
承包是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行为,承包理行为,承包人只是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人。承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收取承包收入。其义务主要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承包人接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对承包企业的财产无处分权,不得转让、出售、转让、抵押、出租、赠与;定期向承包企业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最重要的是,承包商应保证承包企业在合同经营期满时可以扭亏为盈或显著改善经营状况。这种保证形式由风险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但合资企业可以单方面提取的保证形式提供。此外,承包商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合资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证金或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不得另设担保,也不得以合资企业的出资作为抵押。无论何种保证形式,其总额都不得低于当年承包企业总利润的50%。此外,在合同经营期间,承包商可以以承包商的名义贷款,但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在合同经营开始前、合同经营期内暂停、合同期满时,应当对合同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和检查,并进行移交。资产的清理和核对应经内地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有效。
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单位)委托其他合格专业承包商(分包商)以书面合同形式实施的活动。
分包商的分包由发包人直接确定(通过招标或指定),称为指定分包。给几个承包商。
分包商对合同规定的承包部分项目全面负责,并与总包商一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适用于专用性强、分包商在这方面有一定优势的项目,在大中型项目中很常见。
二、建筑劳务分包合法吗?
这在一定范围内是合法的。《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但是,请注意,只能分包部分工程,主体工程分包是违法的。第二十九条进一步规定,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非法分包定义为:
1、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且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承包人应当将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
3、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建设单位;
4、分包商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重新分包。
三、如何认定建筑工程分包合法
1、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所负责任,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这里的责任,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履行责任的过程,其二是承担责任的后果。
2、意思是要素。两层含义:一是一般工程总和管理责任。这里的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履行责任的过程,二是承担责任的后果。
3、意思是要素。两层含义:首先,一般来说,工程总分包的含义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商和分包商协商,并表示真实。
承包专业工程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主合同允许分包;主合同未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前获得同意。劳动分包可由分包商决定。其次,无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动分包,合同内容都必须由分包商与分包商协商;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欺诈和胁迫。
4、对象要求。所有分包项目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项目;国家法律禁止或者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
5、形式要求。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合同法》第270条和《建设法》第15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书面要求。这种形式要求不仅是建设工程合同本身的特殊性,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外部管理的要求;必要时必须经过公证或验证。
只有同时建立上述要素,才构成合法有效的工程分包行为。
四、如何认定建筑工程分包违法
1、主要部件缺陷。
(一)不具备从建设单位承包工程资质的分包商实施分包活动。例如,专业资质承包商在承包总承包业务后实施分包,主合同违法,基于非法主合同不能产生合法分包合同;分包商无资格或者超过资格承担分包项目的。确定这两种情况为违法形式的,其法律依据是《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项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过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承包项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企业的名义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动经营分包给总承包企业;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专业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但这两种情况似乎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只能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的背景及其相关规定的精神和实施意见中推断出违法行为;虽然从民事行为的角度来看,确认其行政违法行为就足够了。
(3)分包。分包行为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将分包给其他单位,对项目不承担任何经济、技术和管理责任的行为。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分包是指分包/转让承担的项目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行为;肢解分包在法律上视为分包。《合同法》第272条和《建筑法》第28条禁止分包。例如,《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商将其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分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商以分包的名义将其承包的所有建筑工程分包给他人。《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分包承包项目。未履行合同约定,将承包的所有项目分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他人的,属于分包行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遣相应人员,未组织管理工程施工活动的,视为分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