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什么税种,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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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什么税种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平价的,一般不要缴税。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所以一般不需要缴税,但要经税务机关确认确实为平价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什么税
一、要不要交1、《个人所得税法》:
税目: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
税率:20%
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2、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二、平价转让行不行?例:甲(老股东):户籍所在地 南京。A公司:注册经营地 上海 注册资金 500万,甲投入50万占10%股权。乙(新股东):户籍所在地 北京,甲将其股权,以50万的价格转让给乙。
问?甲股东当初投入资本50万,现以50万的价格平价转让,这种情况就不要交个税吧?
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包括:
三、不按公平交易原则会怎么样?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四、什么是收入明显偏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正确的转让价格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
净资产:
六、税务认可低于净资产转让的几种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七、谁来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特别注意:虽然股权转让方是纳税人,但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八、在哪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九、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一)事先报告义务
《办法》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二)纳税申报义务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事后报告义务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十、账务处理借:实收资本——老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个人股权平价转让要交什么税
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股权平价转让个税问题!
办件标题 股权平价转让个税问题
内容 甲持有A公司60%的股份,现甲拟将其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平价转让给B公司,B公司的股东为甲(90%)以及甲的配偶乙(10%)。这种方式是否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是视为有正当理由?
附件 无附件
办件编号 LDXX20211101388 提交时间 2021-11-29 14:50:4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1日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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