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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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许多朋友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都对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比例不是很了解,一般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都是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进行缴纳的,下面就跟大家说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以及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在转让房产的过程中获得的增值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政府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做了简化,大家在缴纳之前可以按照公式自行计算,并准备相应款项。
二、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1、如果房屋所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竣工,并完成销售的相关工作,同时房地产开发商已拥有土地使用证,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纳税人从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的九十天内,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并完成清算手续。
2、如果该房地产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三年内仍未完成楼盘的销售工作,或已竣工、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了总房地产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且剩余建筑面积已自用或是出租,纳税人也需从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的九十天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直接受到预征率的影响,而各个地区的预征率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大家在缴纳时,应根据当地税务局规定的预征率进行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费的缴纳,以免影响到其它手续的办理。
总结: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不同城市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时间与税率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差异,大家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按当地政策进行缴纳哦
增值税预缴政策
一、正面回答
增值税预缴政策有:
1
2、在预
3、已经预
二、分析详情
增值税预缴意思是预先
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怎么填
增值税
1、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
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4、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5、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
6
7、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
营改增前土地增值税预征
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
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关于预征率的具体标准,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预缴土地增值税?如何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促进资金的回笼,在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后便开始对外进行期房预售,此时,房地产正处在开发期间,成本费用尚未完全确定。
那么,土地增值税何时缴纳?如何缴纳?
业务描述
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2022年1月预售住宅与非住宅项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万元,其中预售住宅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00万元,该住宅项目容积率均大于1,预售非住宅项目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3000万元。
那么,嘉诚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需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如何预缴?
政策依据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四规定,关于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
根据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因此,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交,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二条规定:
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需要根据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预征率进行增值税的预缴。
案例中,假设所在地规定的预征率为2,那么,预缴土地增值税与核算如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8000×2=160万元。
1、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60万元
贷:银行存款160万元
2、待开发项目达到完工条件,相应的收入及成本结转损益时
借:税金及附加16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60万元
3、假设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则: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8000万元(假设含税为8000*1.09=8720万元)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8000×3=240万元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8720-240=848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8480×2=169.6万元。
以上2种不同计税方法下,预交土地增值税税额不同,主要原因是税率与征收率的差异形成。
作品来源:昌尧讲税
作者:马昌尧
湖北省土地增值税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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