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证明网上打印流程,工商变更证明网上打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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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证明网上打印流程
变更证明可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面查询企业信息,里面包含有变更信息,可以打印出来。也可以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
工商变更证明网上打印流程
工商变更证明网上打印流程为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栏目选择打印商事登记变更(备案)通知书的功能,登记经办人登录账户即可打印加盖登记部门电子印章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载明了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开出来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张A4纸会列明你变更前的
工商变更证明怎么开
如果公司完成了变更登记,在工商局的登记科是有变更登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的法人介绍信去申请开具更证明,这是一般程序,如果常去办事人熟悉可以不需要任何证明都可以开具的,因为所证明的是变更事实,只是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没有其它的法律或不利后果。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重要提醒:明天截止!抓紧办理!
注意啦!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就结束了
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
关于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
已为您准备好了
赶紧收藏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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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2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菜单【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查看【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获取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信息。
二、什么时候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
(一)申报时间: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二)申报地点:
1.汇算清缴申报: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年度汇总申报: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三、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应注意哪些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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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注意: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6.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列举如下:
(二)可以享受哪些减免优惠?
1.减半征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只有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上述减免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享受该减免政策。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2.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个人所得
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及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个人取得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经营所得的减征参照执行。
3.随军家属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军转干部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5.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6.重点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广东省限额标准为14400元)。
四、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二)办税服务厅:
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五、申报操作
0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
上下滑动查看
1.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2.填写申报表
(1)填写公共信息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2)填写投资者信息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事项的,可填报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额等信息。具体可参考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的“申报表填写”指引。
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提交申报】。
3.税款缴纳
若需补交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提供4种缴款方式:
(1)【三方协议缴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2)【银行端查询缴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选择投资人待缴税记录后,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内前往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款。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缴款。
(3)【银联缴税】。勾选待缴款记录后,点击【立即缴款】,在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
(4)【扫码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进行扫码缴税。
4.申报更正及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启动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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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注册后可直接进行登录操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
2.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若已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提示“若您修改了公共信息,则会同步修改所有已填写申报表的相应内容。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需要重新报送”;修改公共信息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的“申报状态”都变更为待申报。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点击投资者姓名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1)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2)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主表商业健康保险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商业健康保险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商业健康保险明细数据,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3)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在主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捐赠扣除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捐赠扣除明细数据。
(4)纳税人发生减免税事项,在主表减免税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减免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减免税额明细数据。
(5)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在税收协定标签页,点击【录入税收协定信息】。
(6)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优惠信息。
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对该条申报记录提交申报。
4.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具体可参考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税款缴纳相应操作指引。
5.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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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1”,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7.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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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1”,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05
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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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资料及办税地点
(二)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
请提前通过当地税务局官方微信或小程序进行预约办税,并根据您的需求,选择预约类型、预约大厅、预约时间即可。
再次提醒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结束
还没有办理的纳税人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税务、中国税务报
编辑:宋亚丽实习生江薇校对:赖咏娟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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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证明图片
洛阳24小时【洛阳已发放37张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近日,新安县某蔬菜店经营者侯小利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同一时段,宜阳县市场监管局也为经营者田先生发放了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本月1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已发放37张直接变更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也标志着《条例》相关改革举措在洛阳全面贯彻落实。
“按照以前的流程,个体户是不能变更经营者的,需要先办理注销登记,再由新的经营者提交一套新的登记材料重新申请设立登记,还要重新办理公章、税务、银行开户等手续。”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施行后,明确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成立日期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相关行政许可也得以延续。此举不仅便利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更有效降低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个体工商户省去了不少麻烦,便于其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助于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条例》,该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惠民惠企措施并落到实处,助力市场主体健康、稳定、蓬勃发展,深入推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攻坚行动,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不懂就问——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经营者变更?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根据提示录入拟变更信息并提交审核即可。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仅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需要提醒的是,经营者变更涉及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改变,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第三方利益,《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其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继任经营者应当详细了解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况和负债情况,审慎作出选择。
(洛报融媒记者李岚通讯员韩旭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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