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_1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3877120151
作者:税乎税务知识分享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津税一稽处〔2022〕155号
天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JPGXL)
???????我局(所)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6月14日对你(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经查,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无社保信息,与上下游企业无银行交易记录,收取上游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核实,你单位不符合正常企业构成要件,认定为假企业。
???????你单位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未发生真实货物、劳务交易,对下游39户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64份,发票代码012002000104,发票号码07843471 - 07843520 、12231839 - 12231880、15265122 - 15265129、15317546 - 15317575、16625863 - 16625942、24125704 - 24125783、 34882502 - 34882564、34882575 – 34882581、43880320-43880323认定为虚开,涉及金额30,990,092.03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30,990,092.03元。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该企业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向下游39户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64份,发票代码012002000104,发票号码07843471 - 07843520 、12231839 - 12231880、15265122 - 15265129、15317546 - 15317575、16625863 - 16625942、24125704 - 24125783、 34882502 - 34882564、34882575 – 34882581、43880320-43880323认定为虚开,涉及金额30,990,092.03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30,990,092.03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服务价目表
(本站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核实后立即删除。微信号:tiger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