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盟于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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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税盟于江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符合相关税收文件规定选择简易计税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会计处理如下:
①清理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②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收益(减征额)
③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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