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和继承土地的契税是多少(亲属之间房屋过户需要交税吗)

   时间:2022-04-13 11:41:42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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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核心要素如下:亲属关系转让房子计税依据、亲属之间房屋过户需要交税吗

赠与和继承土地的契税是多少(亲属之间房屋过户需要交税吗)

原标题:亲属之间房屋过户,涉及税收政策汇总

文章摘要:一、个人所得税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二、增值税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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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增值税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注:岳父母与女婿、公公婆婆与儿媳之间,直接赠与不在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免税范围之内;当然,可以进行两次赠与,比如岳父赠给女儿,女儿再赠给丈夫。但这样又带来契税方面的不便之处。

三、契税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也就是说,免征契税情形仅限于“法定继承”,其他赠予则需要依法纳税。

至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即使视同销售,也有免税政策(《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而附加税费则随同增值税一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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