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2-02-25 09:08: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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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国家日工作时间规定、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最新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是: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的含义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为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经1994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1994年2月3日发布,自199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三、修订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5日起施行。

国务院对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做了重新的修订。目前很多公司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就是基于这项法律制定的。公司在拟定劳动合同时需要对于工作时间的有关条款进行详细的规定,员工和单位一经签字确认就需要按照这个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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