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虚开发票遭稽查,接受方如何&34;才免受牵连?

   时间:2022-07-27 07:16:01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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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大信税务小管家

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公司频频暴雷,惨遭税务稽查,导致这一惨状发生的几乎都是发票的虚开,轻则破财消灾,重则移送司法机关,偷鸡不成蚀把米,你的公司还敢这样做吗?其实,很多公司还是不以为然,往往都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么多家公司怎么会查到我头上呢。公司要未雨绸缪,方能扬帆远航。

劳务派遣虚开发票遭稽查,接受方如何&34;才免受牵连?

劳务派遣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牵扯5家公司

哈尔滨保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30日,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咨询,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代缴代办等,孟某某为实际控制人。

2014年8月至10月间哈尔滨保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黑龙江中海经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宏程宝泰经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哈尔滨海泰导航与测控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正阳家电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开具的劳务费发票,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以犯虚开发票罪,于2015年7月29日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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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就是否构成虚开展开交锋

检察院认为:2014年8月至10月间,孟某某经营保兴劳务派遣公司未获得相关劳务派遣经营资质、没有实际发生劳务派遣业务,所开具发票应认定为虚开。

保兴劳务派遣公司:2014年8月至10月间,我公司为中海经测等五家公司开具发票,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应构成犯罪。

法院观点:中海经测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等相互佐证,认可其业务真实性,不应认定为犯罪金额。

不认可其业务真实性,构成虚开发票罪:

宏程宝泰公司、海泰导航公司,有工资表,但未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水利水电公司,虽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该合同是水利水电公司劳务结束后签定的,且又无工资单及相关劳务人员情况证明;正阳家电公司,无有效劳务派遣合同及相关劳务人员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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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这样的问题,公司岂不是遭殃了吗,巧妙避开雷区是关键,那作为劳务派遣服务的接受方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小型微利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应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计算公式: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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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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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规定情形支付的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因此,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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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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