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有的条款是哪些

   时间:2022-09-18 19:24:03    来源:久信财税小编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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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用工关系后,应当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这就是劳动合同。也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之间的合同需要具有哪些条款,和南宁久信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派遣期限;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六)工作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九)劳动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有的条款是哪些

二、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5、违法的后果不同。

以上就是南宁久信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务派遣合同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南宁久信平台的工商财税顾问,由他们为您进行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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