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户招人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个体户招用员工也要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个体怎么招人
法律分析:个体户可以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个人工商户招人没有人数限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招人。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与招用的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个体户招人要注意什么事项
参加招聘会要得到以下收获:
1. 了解各主要行业及有关公司,特别是对职位的要求,避免片面理解。
2. 利用招聘会现场的有利条件,与招聘人员积极主动沟通,争取有可能和招聘人员交上朋友。
3. 学习职场老人的应聘方法和经验,多看、多学、多记,还可以谦虚的请教几句。
4. 学习招聘人员的商业礼仪,使自身面试时的礼仪和表现更加突出。
招聘会上投递简历时应注意:
1. 寻找对工作经验要求相对较低或无明确经验要求的职位,因为经验是大学生的空白或弱势,回避是明知之举。
2. 不要一到招聘会现场就开始奔波于各个招聘展台前,留下一堆求职材料,然后转身就走。最好先到招聘单位的展台前,看看招聘介绍材料,与招聘人员诚恳地交谈,问一些得体的问题,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当招聘人员表露出一定的兴趣时,你可以适时地留下你的简历。
3. 参加招聘会应该准备足够的简历等求职材料,避免有了机会却没有准备。但是,也不要一次提交大量的求职材料,比如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英文简历等。
4. 由于招聘会上与每位招聘人员的谈话都相当于面试,所以无论从态度、着装还是言谈举止,都要以面试的标准来要求。有经验的招聘官在招聘会现场交谈之后,会目送那些他感兴趣的人,以进一步观察这些应聘?者的真实面貌。
5. 招聘者在招聘会上收到那么多简历,可能保存起来比较困难,而一张小小的名片,容易携带和保存,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也能显出与众不同的职业素质。
上好合规第一课:证券公司新入职人员的十点合规小提示
原创 小壹口 壹口合规 2022-09-05 00:00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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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季,证券行业又注入了不少新鲜血液。证券行业作为一个特许经营行业,强监管、严要求是这个行业的一个鲜明特点。作为新入行人员,面临的第一个工作就是熟悉监管法律法规,扣好合规这第一粒扣子,壹口抛砖引玉,做一些合规小提醒,供参考:
一、及时处理持有的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托凭证)
这个要求没有任何可转圜腾挪的余地,如果个人名下持有了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或存托凭证,必须要及时处理完成。即使所在公司或机构没有提醒,也是要及时的自觉做到位!
2021年4月27日,周某某入职某证券公司担任人力部总经理。入职后,继续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后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卖出,期间盈利3080.35元。2022年7月7日,陕西证监局对周某某入职后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
不要想着用别人的手机,借用别人的证券账户炒股,就能躲避监管打击,这只是一厢情愿,类似的处罚屡见不鲜!那是不是用配偶账户就能查不到了呢?
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1月6日,证券从业人员柳某某决策并操作配偶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交易整体亏损。截至监管部门对柳某某立案调查之日,柳某某仍持有部分股票。2022年6月30日,厦门证监局对刘某某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常见问题:1.持有的香港地区和境外股票是否需要处理?答:未见监管规则对此进行限制,但应遵所在公司要求。2.证券账户是否可以保留?答:可以,但应遵所在公司要求。
二、不要私下接受亲属或他人委托买卖证券
从业人员不但自己不能炒,也不能接受他人委托替其炒,即使是亲属也不行,即使是无偿的、没有经济利益的也不行。
2018年4月24日以及2019年1月4日-2019年7月2日,证券从业人员赵某接受其舅舅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期间未获取收益分成或报酬,2020年12月宁夏证监局对赵某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三、不要操作亲属或他人证券账户
从业人员替亲属或他人操作证券股账户也是禁止的,哪怕代为做个非交易性质的简单操作,甚或只是看一看都是不被允许的,当从业人员进入亲属或他人证券账户之时即已违规!
四、管住嘴,不要对证券市场公开发表意见,更不要提供投资建议
公开发表证券市场相关言论须具备投资咨询资格(投资顾问、分析师),一般证券从业人员不能就此公开发表评论意见。投资顾问、分析师公开发表意见,需征求公司同意,且应纳入公司监控。公开渠道不仅包括传统的电视、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介,也包括直播、自媒体账号、微信朋友圈等新型网络渠道。
对具体证券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的投资建议,首先必须是投资顾问,其次严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发布。
五、管住手,不要通过违规兼职、内幕交易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监管部门对于证券从业人员廉洁从业极为重视,严禁从业人员利用所在岗位掌握的客户资源、信息资源以及采购、招聘、合作等职权谋取不当利益。
专注本职工作,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拿的钱切不可火中取栗!
六、谨慎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发言、发图,尤其管好个人自媒体账号的内容输出
证券从业人员不是一般人员,而是一类特殊的群体,因所处的特殊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大家的行为、发布的信息较一般主体对客户、对市场具有更大的影响,因此在执业中务必谨言慎行!这既是监管的刚性要求,也是个体自我保护的自觉选择。特别是个人自媒体账号的内容输出,如果与证券市场相关或涉及到工作内容,要主动向公司备案并纳入监控!
编造、传播有关证券市场的不实信息,不但是《证券法》所禁止的,而且还是要入刑的。《刑法》第181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从业人员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即可入刑。刑事责任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七、不要无证开展业务
仅注册登记为一般从业人员是不能开展所有证券业务的,保代、投顾、分析师、基金销售、IB业务等都是要在获取相关从业资格后方可展业。尤其是在当下“先入职后注册登记”的背景下,更易发生无证开展业务的情况。
八、微信标注要真实
这虽是一个小细节,但也是要特别注意!要确保微信所展示个人信息的准确性。比如不是投顾的,却在工作使用的企业微信中标记自己为投资顾问,即属违规行为!
九、向公司报备手机不要漏
务必要遵照公司要求报备个人手机号,此处可是不能耍小聪明哦,想着多开几个手机号,报一个给公司就得了!被公司监控,看似限制了一些自由,但更多的是对从业者的保护,是自律与他律的双保险!
十、其他
券业合规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监管处罚信息库(汇集了2021年以来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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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2022年第28期
个体户招人要注意什么细节
上一篇文章讲了老板的第一个禁忌:千万不要注册个体工商户,这篇来讲一讲第二个禁忌:千万不要给员工提供员工宿舍。如果你提供了员工宿舍,那么发生火灾、偷盗、食物中毒以及煤气中毒等等一系列危害了员工身体和财产的问题,就都是你的责任。员工生活的24小时,你都有危险。建议该下班打卡就下班打卡,打卡之后员工下班发生了任何事都跟你没关系。如果你的生意因为没有宿舍不好招人,那你为啥不把住宿的成本变成租房补助补贴给你的员工呢?你这样做了,员工也开心,你也安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