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能开连锁吗
不能改连锁店的。
个体工商户是不能开连锁店的,需要注册公司后才可以开连锁店,连锁店需要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个转企”转为有限公司。“个转企”就是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港、澳、台居民申办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转型升级后的企业类型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情况下也可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转企”不是简单的更名,而是通过优化内部流程,解决企业发展延续性的问题。
个体户可以做连锁运营吗
个体工商户是不能开连锁店的,需要注册公司后才可以开连锁店,连锁店需要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根据《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设立的条件
(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连锁店的名称。配送中心以及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参股设立的门店,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经总部同意,也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
总部的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字样;使用总部字号的配送中心、门店的名称也可以使用“连锁”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体可以开连锁店吗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是没有办法开连锁店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办法注册连锁店,想注册连锁店,前提是你有一家公司,公司才能注册连锁店。连锁店必须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所以连锁店必须以公司为主体。
个体户可以做连锁运营吗有风险吗
个体不行的吧,开连锁店要成立公司。你可以到工商局那边咨询下,或者问有经验的朋友。
能否以个人名义开展加盟业务?
导读:近年来加盟市场开展如火如荼,各种老字号品牌纷纷摩拳擦掌,想要强势介入,有的人并未注册公司,而以个人名义签订加盟合同,这样是否合法有效,且看一则案例。
真实案例:
王芳系“梅氏牛肉面”传人,观念先进的她还申请了梅氏牛肉面”商标,看着市场上其他品牌开放加盟赚的盆满钵满,王芳也萌生了开加盟店的念头。2016年5月18日,王芳作为甲方,与刘强(乙方)签订《加盟合约》一份,该合约主要约定:“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同生效日起,得以‘梅氏牛肉面’的商标公开营业。乙方为保证合作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本合同依据授权委托书订立,期限以授权委托书授予的期限为准。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加盟费叁万捌仟元商标一概不退。……。同日,王芳向刘强出具收条一张,收条记载“收到加盟费¥38000.00元整王芳2016.5.18日”。合同签订后,刘强积极寻找店铺,以期早日开店盈利,但王芳收完加盟费后就不管不问,刘强为避免损失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退还加盟费,他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
案例改编自:(2019)辽02民终1927号民事判决书
深度分析:
法院认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本案中,王芳与刘强签订的《加盟合约》约定,刘强向王芳交纳一定数额的加盟费,经王芳授权使用“梅氏牛肉面”商标对外营业,刘强接受王芳组织章程规定,按照王芳企业统一形象进行店内外装修。综合考量《加盟合约》的相关约定内容,能够认定刘强与王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所定义的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特征,该《加盟合约》本质上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王芳作为自然人,。该条款使用的禁止性用语是对特许经营从业资格的限制,系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主体的效力上的强制性规定。在其与刘强签订《加盟合约》时不具备作为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的主体资格,其签订的《加盟合约》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故刘强主张要求确认其与王芳2016年5月18日签订的《加盟合约》无效的请求合理,法院予以支持。刘强在《加盟合约》签订后向王芳支付加盟费38000元,因《加盟合约》无效,王芳已经收取的加盟费38000元应当予以返还,刘强主张要求王芳返还加盟费38000元的请求合理,法院予以支持。判决后王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以同样理由予以驳回。
律师建议:
1、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违反该条规定属于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效力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应当返还加盟费,当然如果加盟商已经实际开店或者获取到公司技术秘密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双方过错程度,按比例退还部分加盟费。
2、除了个人以外,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签订加盟合同也是无效的。连锁加盟的正确方式是注册一家公司,在具备两家直营门店持续经营满一年的情况下,方可与加盟商签订合同,并且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对涉及到合同签订的公司重大信息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在首份加盟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详细加盟法律知识见本公众号文章<一篇文章带你全面了解连锁加盟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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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可以做加盟连锁吗
#乌鲁木齐头条# 供销社
自二十大开完后,第一个关于个体户相关法律法规行成,鼓励和保护个体户的权益。第二个就是恢复供销社的建立,现在的供销社区别过去。二者联系起来大家看看是否这个理!
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加盟经营农村供销社,并且给予供销社的多种扶植福利。自9.5万亿支持实体经济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布,为什么?
1,个体工商户关系到就业和民生,不管是城里的实体店,还是农村个体工商户申请农村供销社,供销社就像邮政一样,虽然物流很多,做不到邮政覆盖范围,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碰到灾年可以随时调控物资,及时调动,也不至于像西方资本管控,发灾难财,符合国家共同富裕策略。这都意味着明年的发展重点己经明确。
2,农村供销社的模式对于新农村,
新农业,农村电商,起到了积极的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关系纽带,鼓励更多年轻人返乡回乡创业的人群!
10月11日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最新消息,表示湖北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基本覆盖全省乡镇,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有45.2万人基层社社员,农民社员人数从2016年的5.15万人增加至2021年的33.3万人。